中奖一场空!他抽中政府$26万头奖 1原因竟不给奖金 网民:离谱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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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中奖却成了空欢喜。台湾1名市民本来中了政府云端发票100万新台币(约26万港元)专属奖金,但因为本身经营家庭用品零售,竟然踩中“禁区”,导致不合资格领奖,该中奖发票亦因而被宣布无效。事件引来网民热议,斥责“离谱”、“取得发票,也不能兑奖,这样子就取消云端发票就好了”。

台湾1名市民本来中了政府云端发票100万新台币(约26万港元)专属奖金,但因为本身经营家庭用品零售,竟然踩中“禁区”,导致不合资格领奖。(示意图/gettyimages)

根据台湾财政部,“云端发票专属奖”每期总奖金达9.67亿新台币,包括头奖100万新台币(约26万港元,名额:30个)、2,000新台币(约510港元,名额:1.6万个)、800新台币(约200港元,名额:10万个),以及500新台币(约130港元,名额:165万个)。

根据台湾财政部,“云端发票专属奖”每期总奖金达9.67亿新台币,包括头奖100万新台币(约26万港元,名额:30个)。(台湾财政部)

不过即使云端发票中奖,也未必一定能领奖。当地北区税务局表示,辖内经营家庭用品零售的“A君”,因要透过“超商(便利店)”将部份商品寄送给消费者,支付手续费后取得便利店开立未载有统一编号云端发票。

至今年3月至4月期“统一发票”开奖,“A君”发现中了云端发票专属百万奖,惟税务局发现,发票名为“寄件手续费”,再调查发现“A君”于该期共取得300多笔名为“寄件手续费”云端发票,均是寄送货物取得。

当局指出,“A君”擅自营业却未依规定办理税籍登记,取得未载有统一编号的“统一发票”。虽然“A君”声称是出售二手用品,但每月销售额已达办理登记规模,不适用于统一发票”给奖规定,因此该笔中奖发票不给予奖金,并要求“A君”为生意办理税籍登记。

当局强调,营业人购买货物或劳务取得的统一发票,应载有“统一编号”,且不论有无申请税籍登记,取得未载有统一编号的统一发票中奖,均不得兑领奖金。(示意图/gettyimages)

当局强调,营业人购买货物或劳务取得的统一发票,应载有“统一编号”,且不论有无申请税籍登记,取得未载有统一编号的统一发票中奖,均不得兑领奖金;未申请税籍登记而擅自营业的营业人、取得未载明统一编号的中奖发票,都不能兑奖。

事件引来网民热议,有人批评这兑奖规定“离谱”、“取得发票,也不能兑奖,这样子就取消云端发票就好了”、“这逻辑有点怪啊?”、“以后只要不能对奖的发票,一律跟店家说不需开发票好了”、“这就是为什么不能用什么云端、载具的统一发票”。也有网民认为当局做法合理,“我觉得很合理啊。寄件通常也是把这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但发票确是你在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