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当10年小三等坐正 幼教女老师与人夫亲热逾180次 遭正宫提告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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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小三希望情人终有一日会离婚,和自己修成正果。台中1名幼教女老师也不例外,与人夫发展婚外情长达10年,并用字条等记号通知幽会时间,共发生180多次性关系,幼教老师甚至表明期待人夫办理离婚后,她便可“坐正”,惟纸包不住火,正宫发现事件提告,小三最终赔偿15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
根据判决书,正宫供称和丈夫结婚超过40年,担任保险业务员及幼教老师的小三明知丈夫已经结婚,但由2010年起多次相约丈夫前往宾馆、双方住处等地方发生性行为,甚至提到愿意“做小的”、“不要名份没关系”。直到2021年4月21日,正宫意外发现丈夫出轨一事,随即以小三所写的6封书信作为证据,向小三索偿精神抚慰金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
人夫则表示,自己由2011年起开始与小三发生关系,被太太发现后才断绝来往,由于他每周都会去果园看花草,故小三用胶袋包住字条,再以固定的瓶子放入花草作为记号,继而一并放到男方的果园,借此通知偷情,同时他承认和小三发生180多次关系。
小三否认和人夫发生性行为,辩称正宫无法证实她曾和人夫曾发生关系,人夫证词亦是基于夫妻关系,所以配合正宫,两夫妻到庭作证前有充足演练时间。
但法官检查相关口供,以及小三所写的书信内容,发现小三的确曾在书信中感谢人夫在10年间疼爱自己,期待他有一天换领新身份后能告知她已办理离婚,她则愿意做人夫的老婆,照顾男方一辈子。法院因而不信纳小三的口供,判赔偿15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全案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