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cam直击人夫车震小三咬破皮 妻提告不满赔偿额低 上诉结果是…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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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早前发生1宗“车震”出轨事件,有人妻检查丈夫货车的“车CAM”时,意外揭发对方出轨的证据,崩溃直击丈夫和小三的亲密对话、接吻到“咬破皮”和呻吟声等。人夫挨告后辩称相关声音是“吃面声”,惟当时法官判人夫必须赔偿妻子10万新台币(约2.4万元),但小三毋须赔偿。
案件最近有新发展,人妻不满赔偿金额过低及小三免赔,于是提出上诉,但二审遭驳回,全案确定。

人妻意外发现丈夫和小三车震的“车CAM”片段,当场崩溃,其后决定提告。(示意图/gettyimages)

判决书指出,提告的妻子与洪姓丈夫结婚23年,事发于2021年8月,妻检视洪男货车的“车CAM”时,发现丈夫与李姓小三在车内共处半小时,甚至传出2人亲密对话、接吻和呻吟声,让她相信2人侵害其配偶权,于是愤怒提告,要求精神赔偿,索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

一审期间,洪男在庭上辩称,当时他和李女只是在车上用膳聊天,“车CAM”录到的声音都是吃面、卤蛋、芭乐等的声音,绝对并非亲吻声,李女更称不知道洪男已经结婚,同时否认和洪男有亲密关系,所以拒绝赔偿。

丈夫声称当时在车内吃面、卤蛋、芭乐等的声音,绝对并非亲吻声。(示意图/gettyimages)

但法官翻查“车CAM”内容,听到2人曾说“亲到嘴唇都红了”、“不想放你走”、“(男)我有咬到喔?”、“皮破了啦”等内容,其间更传出2人“嗯嘛”的声音,相信是亲吻和呻吟声,认为他们当时确实有亲密行为,因此判处洪男赔偿妻子10万新台币(约2.4万元),但至于李女方面,法官相信交往期间洪男刻意隐瞒已婚身份,她或不知道对方的婚姻状况,所以判处她毋须赔偿。

人妻提出上诉,但法官维持原判,丈夫赔偿妻子10万新台币(约2.4万元),小三毋须赔偿。(示意图/gettyimages)

不过,人妻不满赔偿金额过低,而且小三免赔,所以上诉到二审,但法官经审理后认为,人妻没有确实证据证明李女知道洪男已婚,所以李女并无侵害原告的配偶权;至于洪男的赔偿金,法官已经考虑过双方经济状况、外遇事宜等因素,因而裁定赔偿10万新台币(约2.4万元)恰当,最终驳回人妻的上诉,全案定谳。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