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强奸15岁少女 19岁男被控3罪 1原因获轻判毋须坐监惹议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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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马来西亚一名19岁男子,被控在酒店内强奸性侵一名年仅15岁的未成年少女,他承认控罪,求情指是初犯,已悔改,希望能继续升学,以及照顾两名残障弟妹。法官最终判男子2年内进行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守行为2年,及由1名担保人以7000令吉(约1.2万港元)保释3年,逃过监禁刑罚。
综合马来西亚媒体报道,19岁被告本身是学院生,被控3项控状,指他在6月12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在酒店房内强奸一名15岁少女。
根据控状,少女因不想继续在宗教学校读书,被家人带回家后离家出走,由于她仍未成年,因此要求被告借出名字登记入住酒店,而被告也在酒店房内陪伴受害者,并发生性关系。
被告承认控罪,其代表律师求情表示,被告为初犯,已悔改,希望能继续升学,以及照顾两名残障弟妹。最终法官判被告在2年内进行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守行为2年,及由1名担保人以7000令吉(约1.2万港元)保释3年,逃过牢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