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炎亚纶宥胜陷性丑闻惹全城热话 网民出征却可能错杀无辜?

撰文: 方格子
出版:更新:

【黄子佼/炎亚纶/宥胜/台湾#MeToo】我天天被迫要“食花生”。腻的不是花生,而是各种网上评论。

首先#MeToo是一种权益

所以虽然我“食花生”食的不太舒服,我认为受害者有权倾诉她们的委屈。让社会大众看到她们在面对的是什么,也警惕那些道貌岸然的加害者。我老实说,我也会倾向先相信受害者。因为要举证自己受性骚扰非常的不易。

【懒人包】台版#MeToo|炎亚纶耀乐懒人包 偷拍16岁少年性爱片 连劈3男床上躺其他男生(点图放大浏览👇👇👇)

+29

受害者在面对什么?

有人质疑受害者为什么现在才说,为什么当下不反抗,是不是想蹭热度,既然要讲为何不提告……开始往阴谋论发展。甚至有人提到鲍鲍换包包、一个巴掌拍不响等等明显是在检讨受害者的词。我不懂怎么会有人用“性侵(性骚扰)受害者”身份上位求机会,去评价那些被害者。

【图辑】网红耀乐被传涉及桃色交易!点图放大看更多耀乐照片👇👇👇

+15

社会上对被害人的评价几乎没一句好的,要嘛质疑(是不是价格谈不成)、要嘛检讨(为什么要穿那么清凉出门、男生跟妳独处妳不会拒绝吗?),最友善就是保护,藏都来不及,还能怎么上位求机会。反正我是没听过谁是性丑闻被害人而声名大噪,然后拥有更多机会的。

比如性侵害吧,大多数人被性侵的第一反应是不知所措、也会担心抵抗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再来思考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让人误会了什么,发生完之后还在想我该不该反抗、会不会有人相信我、我之后该怎么办……?

不是什么都没有想,而是想太多了没办法决定怎么办。甚至只好催眠自己和对方是知情同意发生关系的大有人在。更不要说什么当下为什么不反抗、事后为什么要坐加害人的车子送回家、为什么还接受加害人的联系之类的。

大家都没有学过遇到这些事情怎么应付,这种事可不像地震来要躲桌子下、火灾要压低身体湿布掩鼻那么直觉,并且从小就被耳提面命地练习过。谁知道遭遇性侵、性骚扰时该怎么办?极少数的情况才会马上反应过来,搜证验伤。

【相关图辑】炎亚纶带“1保镳+6工作人员”踩场 受害网红耀乐吓到全身颤抖(点图放大浏览👇👇👇)

+8

怎么做才算是“完美的受害者”?

是不是一定要拚死抵抗、被得逞后哭天抢地、搞的天下皆知,社会大众才能明白这一切不该发生,反之就是合意性交、就是想红想蹭?

通常被害者光是先搞清楚自己没有做错事就要花一番功夫,如果加害人是同个领域里,带著权力不对等的关系,(比如上司、业界大佬、合作厂商、前辈……)那更担心了。

我如果要揭发这件事会不会失去工作(会)、我如果说了会不会被人检讨(会)、会不会掀起风波影响我的生活(会)、对方能否因此受到惩罚(不一定)、我如果告了会赢吗(不好说)

这还是最有可能留下证据的性侵。如果是性骚扰,只会更难证明。

【相关图辑】台湾MeToo|许杰辉对准胸部“落手”撩完裙底再搣大髀 当众性骚扰画面惹公愤(点图放大浏览👇👇👇)

+11

司法能帮助被害人的实在太有限了

首先如果要走司法途径,不能没有证据。巧妙的是,在性侵与性骚扰的案件中,加害人是不需要自证其罪的。也就是说,加害人承认的话是可以当成证据,但要是他抵赖不认、或一直保持沉默,谁也不能将他定罪。

就算弄出证据了,真的能证明对方的罪行,也就是性侵罪名成立能判的重一点。性骚扰视情况而定也有可能只是罚罚钱、收点警告……我不知道,这些惩罚,更或许没有惩罚,是不是值得受害人身心煎熬,拚命拿出证据、拚命回忆自己怎么被骚扰侵害、也许还丢工作,甚至被社会羞辱质疑?

甚至,如果罪证不足没告成,是不是就能算没发生过?是不是就会被说是法院认证的想蹭?

【相关图辑】炎亚纶惹性向疑云“父母以电线勒颈”逼拗直 20年家庭冲突血淋淋(点图放大浏览👇👇👇)

+7

那不靠法律途径呢?被#MeToo爆出来,依加害者在业界的成就,顶多也就是一阵子有点低潮。人都是健忘的,哪怕是铁证如山也不一定谁都相信、或者谁都听说。加害人也不会有电子脚镣或者烙印让人一见就知道警惕……总之,又不是一生就完了。

#MeToo爆出的人那么多,被点名的加害人往往也选择第一时间道歉。但看他们道歉的内容其实不难发现,他们的歉意,多是给社会大众的。或许也会提到被害者的名字,但那歉意

有多少呢?如果不是因为舆论压力,他们会认真了解自己的错误进行任何弥补?以及他们做什么才能真正“弥补”被害人呢?这些都是问题。

【相关图辑】台湾MeToo|“你胸部好像豆腐” 啦啦队女神短今:遭许杰辉约到小房间摸胸(点图放大浏览👇👇👇)

+19

加害人真的有罪吗?

我相信受害者应该得到支持,相对也必然会对加害者产生谴责,然而现在的社会氛围,与其说是支持,不如说是猎巫

只要有人爆料,就去灌爆“疑似”加害人的脸书、IG、任何自媒体。完全把人当成有罪论处。道歉就是承认;沉默就是默认;不承认就逼他承认。最病态的,是期待著谁还没出事的心态。根本已经和#MeToo运动“不希望出现更多受害者”的本意背道而驰。

虽然我不否认出于某些自我投射或相信女性等等原因,我会优先相信被害者。但同时我也晓得一定存在著某些人利用这一点去“弄”她看不顺眼的人。

【懒人包】黄子佼性骚扰懒人包“拖大量艺人落水玉石俱焚”这个香港男星亦中招(点图放大浏览👇👇👇)

+43

尤其性骚扰的定义是“当主动方对接收方的接触涉及到跟性、权力、追求有关,而接收方明确拒绝却还是没办法遏止主动方的行为的时候,受害者和加害者的角色已然确立,自此已经构成骚扰”,并且这其中有许多是主观认定

这的确广泛到令人觉得恐慌,是不是说什么做什么都像是性骚扰?我怎么知道我在公车上不小心撞到某个人的什么部位是不是就算性骚扰;我怎么知道我追求某个人、跟他开开玩笑是不是就算性骚扰?这是我们性平教育失败的证据,不是借口。

但不可否认这广泛的定义、无法实证的指控、以及我们先入为主地站在受害者方,是不是会令我们错杀无辜?尤其如果在法院认证之前,谁都不能说他有罪。用#MeToo社会舆论带来的压力逼著人道歉认错,是不是未审先判?是不是某种欺凌?

没人敢思考这些事情,毕竟如果不选站受害者那边,就是帮凶。这就是现在的社会氛围。

【相关图辑】黄子佼自揭性欲强1天自慰3次 10岁时直击母亲床战小王:病态养成(点图放大浏览👇👇👇)

+6

三人成虎,那我们堪比军队

然而我必须说,#MeToo运动的意义并不是为了惩罚加害者、也不是集体谴责嫌疑人的工具、更不是为了制造两性对立而使出的借口。它不是正义的代表,也不能真正治愈被害人的创伤,它真正的意义是回归到教育上。

我们的性平恶补课

哪些言行是不恰当的、我们应该抱持著什么样的态度看待被害人、被害者为什么绝口不提直到#MeToo才说、他们面临著什么状况、男女大防到底怎么界定……等等。

我说过,性骚扰不是单个个体的事件,而是社会上加害者、受害者、和旁观者之间的欺凌现象。谁都有参与,#MeToo只是某种角力方式。

#MeToo对我们这些“食花生”的群众意义更大,因为相较于男性、或任何加害者,能口诛笔伐、或出言讽剌的我们才是真正的利刃。

不然为什么谁都想坐上受害者的那把椅子,就连加害者也不惜五花八门地扯些童年创伤、年轻不懂事、喝到断片……等借口。因为流量就是力量。

我希望大家不要觉得自己不带流量,在互联网上就不谨言慎行,尤其是像#MeToo这类事件。也许你觉得好笑随意说了消遣被害人的笑话,那就是在被害人身上划了一刀,哪怕浅也是伤。

也许你很愤怒加害者的沉默不语,但那可能也是把他们推向深渊的一道力,而我们甚至不晓得这么做是不是“对的”。如果你不确定,你可以不评论。也许有人带风向,然而你可以决定不流向他。

更多的是,我希望大家不要给被害者下指导棋:“妳‘应该’加入#MeToo,‘应该’具名指出加害人是谁、‘应该’去打官司……”受害人的“应该守则”实在太多了。我再说一次,#MeToo是种运动,在我眼中,它跟马拉松没什么两样。不是你符合参赛资格,就一定要跑,也不是报名了,就非得完赛跑到底。

受害者唯一的特权就是他们如何决定自己的未来,都该受到尊重────呸,这不是特权,是他们本来就拥有的自由。至少我相信要是有被害人选择不爆,有他们自己的理由。

可能他知道#MeToo没那么神,不能帮他留下现职、不能帮他打官司、不能让取消文化惩罚加害人、也不一定说出来就能真的治愈他什么,甚至只会打扰他的生活……或者,有我们这些没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无法想像的原因。

你的正义,就只是你的正义。

【本文透过“方格子直送”计划合作转载,作者:袁非,原文:METOO事件,连环瓜看社会群众素养,我们在其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