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中港牌七人车阻塞巴士线 路中停车仲咁做 网民:无法无天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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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交通规则如无物?网上流传一段“车cam(行车记录器)”影片,有七人车男司机于中环民耀街涉违法驶入巴士专线外,还突然于路中心停车,横跨3线将车上物品交予站在行人路上的两名女子,惹来网民批评“呢个年头啲人真系无法无天”、“呢啲人渣想点就点,当条马路系佢嘅私家路。片主应举报,为民除害”。

网上流传一段“车cam(行车记录器)”影片,有七人车男司机于中环民耀街涉违法驶入巴士专线外,还突然于路中心下车。(YouTube频道“车CAM特警”影片截图)

YouTube频道“车CAM特警”发布一段题为“车CAM直击 - 塞住巴士线都算,仲要落车散步”的46秒“车cam”影片,拍摄位置为中环国际金融中心(IFC)对开的民耀街。片初可见,一辆挂上中港车牌的白色七人车涉违法驶入巴士专线,男司机随后更于路中心停车,边拿着手机联络他人边下车。

下秒男司机打开后车门,翻找出一样东西,然后竟横跨马路,边用左手向驶近的车辆示意停车,边横跨3线。男司机走近行人路后,将手中物品交予两名女子,其后小碎步奔跑回车内。

男司机的危险行径惹来网民直斥已涉嫌犯下多宗罪行,“行驶巴士线、双黄线停车、不小心驾驶、乱过马路,收返佢个牌啦”、“门又唔关好,七人车骑住巴士线,个人又横跨三线交收,有无搞错呀?片主,唔该报官!”、“呢个社会应该要一视同仁,一齐告佢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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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12条,在订明时间内,并非属许可使用者的汽车的司机必须确保其车辆的任何部份不进入巴士线。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条文或规定,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000港元。

根据运输署《道路使用者守则》,驾驶者不得于划上双黄实线的地方停车。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59条,没有遵从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可被抄牌,罚款450港元。

根据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38条,任何人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如无适当的谨慎及专注,或未有合理顾及其他使用该道路的人,即属不小心驾驶,可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48条,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