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自爆淫乱?IG现低俗自介 向友发眼睛打格裸照 揭真相即怒告

撰文: 李纳德
出版:更新:

离婚了还要如此恶毒?台湾有人夫怀疑妻子出轨,两人离婚后仍争吵不休,有天发现前妻用他的电脑后没登出Instagram(IG)帐号,即更改其自我介绍,低俗写道“老娘就是喜欢背著XX跟别人同居打砲啦”,还将前妻裸照的眼睛打格后发送给2名友人,且上载到自己的facebook。前妻发现真相后提告。贱男认罪但表明拒道歉赔偿,法官考虑其家庭状况后,判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罪成囚4个月,但可易料罚金(付罚款代坐监)。

原告发现自己IG自我介绍被改,还发了裸照给友人,背后是前夫搞鬼,愤怒提告。(示意图/Getty Images)

案情指,台北杨姓男子怀疑妻子出轨,双方离婚后仍争吵不休。去年3月,他发现妻子借用其电脑后没登出IG户口,即更改其个人简介,打上“老娘就是喜欢背著XX跟别人同居打砲啦!XX一直靠X是杀X,很烦”。

杨男还未放过前妻,竟将对方裸照的眼睛打马赛克兼标上“我最恶心”4字,经其IG发给2名友人,另外再传送多段指责妻子外遇的文字,包括感谢别人“睡”(发生性关系)其妻子,令他可以“摆脱一个神经病”、“她一定要把我讲得一文不值才能将她别人打炮这样的事情合理化”。

原告曾使用前夫的电脑,却忘记登出IG帐户。(示意图/Getty Images)

杨男随后再将前妻裸照发到自己的facebook户口,批评前妻背夫偷汉,声称自己上夜班,和奶奶同住影响白天作息,搬出去结果“跟男人同住打炮”,连除夕都只回家2小时就急忙去找男人幽会等,“离婚了一个月,我超开心的”。前妻发现是杨男在背后搞事报案,台北地检署认为杨男同时干犯加重诽谤罪、妨害秘密罪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终合并以违反《个资法》提告。

不过,杨男认罪却拒绝道歉赔偿,法官考虑到他从事自由业,月入约3至7万台币(约7700至1.8万港元),且要照顾母亲,判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非公务机关未于搜集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利用个人资料罪,判监4个月,但可易料罚金。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