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请获合格信 港女转工却超入息限额 欲首派后即辞职避审查

撰文: 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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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轮候公屋时间长,申请者均需接受详细的入息审查,而在轮候期间甚至获派单位入住后,也有机会被抽查。最近1名女子就在社交平台的公屋资讯群组发问,指自己收到合格信,惟下个月即将转新工,届时入息会超过限额,她便打算收到首派及收匙时辞职,以避过审查,但未知此方法是否可行,故发帖向其他网民求教。

1名正轮候公屋的女子指自己收到合格信,惟下个月即将转新工,入息会超过限额,便打算收到首派及收匙时辞职以避过审查,但她未知此方法是否可行,故在网上发帖向其他网民求教。(资料图片)

该名女子日前在facebook群组发帖,称她已收到确认申请公屋资格审查的合格信,但预计下个月便会转新工,届时收入将超过入息限额。她想到避过当局审查的方法,问道:“如果到第一派位置合适我便辞职,收锁匙时我便辞职,请问这个方法可以吗?”

楼主的问题引来部分网民讨论,不少人认为她不应心存侥幸,“睇住衰临门一脚”、“签租约当日要再申报多一次入息,妳审查完转工超頟都系不合资格,除非妳虚报”、“上楼紧要定人工多小小紧要,这个问题其实真系有需要问?”、“等多阵先啦,真系搏唔过,工可以再揾”、“其实而家合格咗,都会上楼前随时被抽查,所以真系妳谂妳啦”。

楼主提出的“解决方法”引来网民讨论,不少人认为她不应心存侥幸。(《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剧照)

在现行条例下,所有公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否则,住户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触犯《房屋条例》第26(1)(a)条,若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或因忽略提供资产申报表指明的详情,触犯第27(a)条,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罚款2.5万元及监禁3个月。房屋署亦会向住户追回因资料不正确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们现居的公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