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卖楼升值$468万 前业主后悔怒告买家 1原因法庭判买家要赔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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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楼升值20多倍,前业主竟告上法庭分一杯羹?内地内蒙古一名女子多年前以16万人民币(约18万港元)买楼,早前因政府拆迁可领419万人民币(约468万港元),惟前业主闻风竟前来提出“分拆迁款”要求,更把女子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因1个原因,判女子要把当中37.2万人民币(约42万港元)分予前业主,惹来热议。
大陆媒体报道,内地内蒙古女子魏思丽2003年以高于市价的16万人民币,向女子刘亚云购入房子,并签定了买卖合约。至2017年,魏思丽接获政府通知,其房屋所在的区域要拆迁改造,估计她可获得419万人民币拆迁补偿,让她相当兴奋,“当年投资这个房子还翻倍赚钱了,而且是翻了几十倍”。
讵料这竟是噩梦开端。刘亚云母子得知消息后,心里相当悔恨,找上门指当年房子卖价与现在拆迁价格相差太大,她们无法接受,要求魏思丽把房子的拆迁款分半。
魏思丽断然拒绝,刘亚云母子遂搬出《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限制,指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房,而魏思丽当时正好是“城市户口”,没有购买农村自建房资格,故刘亚云母子主张买卖合约无效,并向魏思丽提告。
当地法院认为,刘亚云母子作为卖家,先承认合同有效性,后又以违法买卖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违反诚信,属于主要过错方,而魏思丽签订非法合同,属于次要过错方;经计算,判魏思丽获得419万人民币“拆迁补偿”中约382万人民币(约426万港元),刘亚云母子则获余下约37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