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霸位│大妈企马路称伤残人士将泊车 网民斥不该指犯另一重罪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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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霸位”也要“卖惨”博同情?有港女日前于网上发文公审1名“人肉霸位”的大妈,她途经尖沙咀山林道时,发现有名大妈一直站在马路上,当有辆私家车打算停泊在该位置时,大妈立即上前称随后会有伤残人士的车辆需要停泊,借此打发对方离开。港女对大妈的行为看不过眼,拍下影片,其后在网上流传。网民纷纷斥“最憎呢啲人肉霸位,车位嚟㗎,你企埋去做乜?畀我就报警”,又指责大妈没有戴口罩更重罪,“原来可以喺街唔使戴口罩”、“人肉霸位事少,无戴口罩事大,举报佢无戴口罩罚5,000”。

有港女日前于网上发布影片,公审尖沙咀山林道有1名大妈“人肉霸位”,网民直指爻妈没戴口罩更重罪。(fb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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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港女于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发布1段1分50秒的影片,可见有名大妈站在马路边1个空位,紧接上前向1名打算停泊在此位置的私家车司机称,随后会有伤残人士的车辆需要停泊,又说“唔好意思呀”,当大妈转身时看到港女正在拍摄她,但她没有理会,继续回到原位,而该名私家车司机未有与大妈纠缠争论,直接驶走。其间,拍片的港女一直没有作声或上前制止大妈的“人肉霸位”行为,至1分30秒时,大妈所等的私家车才到达停泊,但未知是否由伤残人士驾驶。

网民留言直斥,“冇戴口罩畀$5000先”、“着到咁样以为你帮货车落货霸位,几十岁值得体谅,但原来帮架私家车攞位,真系恃老卖老”、“畀我一定唔让,单线你唔走,佢架车都嚟唔到”、“一定唔会让,打斜部车入少少个位度,拉手掣,打999”、“个阿姐企到咁样,车头入佢点都挡唔住”。

有网民分享经历,“我系MK(旺角)见到啲纹身汉用雪糕筒霸住啲表位,但无人敢出声、影相或拍片,亦都无人报警”、“我试过拿开个雪糕筒泊入去,观塘宜安街𠮶边成日摆櫈我都试过”、“我试过拎走佢哋啲雪糕筒,跟住收埋喺后巷”、“我试过一脚踢开啲纸皮箱,都冇人理我”。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任何人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须一直佩戴口罩。任何人违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