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遭前男友性侵 3岁女儿1句童言逆转真相 前男友终脱性侵罪

撰文: 布莱恩
出版:更新:

小朋友的说话,随时是破案关键!台湾苗栗1名人妻控告前男友陈姓男子用利刀挟持女儿,强迫她脱去衣服拍摄裸照并性侵她,之后更以散布裸照威胁她拿出50万新台币(约12万港元),陈男则否认性侵。案件至庭上审议时,人妻3岁女儿1句童言证供,终揭出事件“真相”,法院判陈男脱性侵罪,但前男友仍因恐吓取财罪判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约4.4万元)。

台湾苗栗1名人妻控告前男友用利刀挟持女儿,强迫她脱去衣服拍摄裸照并性侵她。(示意图/gettyimages)

综合台媒报道,案情指该人妻2013年与陈男交往,翌年分手,但结婚后又与陈男恢复联络。后来陈男于2020年陆续向人妻借款37.5万新台币(约9万元),同年7月借词还钱,将人妻和3岁女儿带到新竹1间汽车酒店开房,人妻称陈男以利挟持女儿强迫她脱去衣服拍摄裸照并性侵她,并以散布裸照威胁她拿出50万新台币。

人妻庭上供称,陈男当时要求她到床上,“叫我脱衣服,要对我拍裸照”,由于怕陈男伤害女儿,才答应与对方进行性行为,而事发当时连同女儿3人都在床上,女儿也目睹过程。人妻又指控陈男本来不想戴安全套,终在她强烈要求下才戴上。

人妻庭上供称,陈男当时要求她到床上,“叫我脱衣服,要对我拍裸照”,由于怕陈男伤害女儿,才答应与对方进行性行为。(示意图/gettyimages)

陈男则否认性侵,强调2人是“合意性交”,没带刀也没用刀挟持人妻女儿,更没有拍裸照。陈男续称,2人在2014年恢复联络后一直都有性交,当日到汽车酒店是先等女儿睡着才性交。

女儿出庭时则说,当日“没有被刀抵住”,并且“看到妈妈和叔叔在床上没穿衣服”。

法官审视陈男与人妻对话纪录显示,发现陈男当天传讯息只拜托人妻见面,并未提到要还钱,与人妻说法有出入,而且完事后人妻还外出买面包给陈男吃,未见异状,认为陈男供称的2人关系并非虚构,加上女儿供称“没有被刀抵住”,同样与人妻说法有出入,因此认定人妻当天并非被性侵。

法官审视陈男与人妻对话纪录,加上女儿供称“没有被刀抵住”,与人妻说法有出入,因此认定人妻当天并非被性侵。(示意图/gettyimages)

不过,法官认为陈男确实有胁迫人妻提取50万新台币,触犯了恐吓取财罪,一审判处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