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子染疫亡 阿妈不忿遗产全归媳妇决争产 法官1席话结局神逆转
文:吕秋远 台湾律师
儿子刚结婚1年,虽然她跟媳妇关系不是很好,但是终究他们生了1个孩子,看在孙子的面子上,她勉强还是可以跟媳妇维持相敬如宾的情形。反正他们1个月也就回来1次,带孙子回来给她看,也就算了。可是,她从没想过,儿子竟然在前几天过世了。虽然他平常的身体就肥胖,而且有高血压、心脏病,但是如果没有遇到这次的肺炎,应该也不至于就这么离开。值得庆幸的是,孙子并没有被儿子感染病毒,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至于媳妇,据说也没事。
儿子过世以后,立刻火化处理,但他们从办理丧事开始,就不太愉快。儿子结婚以后,据说改信基督教,媳妇就坚持要以基督教的仪式办理,可是他们家明明就是道教,怎么可以这么草率就处理?在两方坚持不下的时候,她只好退让,用“搏杯”的方式问儿子,儿子竟然赞成媳妇的看法,她只好悻悻然的答应以基督教丧礼的方式举办丧事。这件事情让她对于媳妇就更不谅解。儿子的丧事习俗都不尊重婆家,这个媳妇还有什么地方值得尊重?
下一个问题就让她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儿子生前留下了银行存款、股票、以及儿子结婚以后,她给的房子。但是,媳妇竟然完全不让她插手。她问了律师,因为他们两个人有小孩,所以遗产就由孩子、媳妇继承,她这个当妈的,什么都没有。可是,这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了,孩子是她养大的,好不容易开始工作,怎么没多久就过世得这么突然?如果不是媳妇克夫,这个孩子也不会这么早就走。所以,不顾律师反对,她决定要提出撤销赠与的诉讼,既然律师不接案,她就自己来处理。
“原告,你只告你媳妇,应该是有问题的。因为继承人是你媳妇跟你孙子,请问你要追加被告吗?”法官问。
“我只要告那个女人,她不配当我媳妇。她霸占了我儿子的所有财产。”她气愤的说。
“先不论你要不要加告你孙子,撤销赠与要有原因,请问你的‘法律上’原因是什么?”法官特别加重“法律上”这三个字,希望她可以听懂。
“因为这个房子是我送给我儿子的,不是送给他老婆的。现在都是她继承,这法律完全不对。”她似乎没有回答法官的问题。
“我是说,‘法律上’的原因。”法官再度加重语气。
“因为我儿子已经过世了,这个媳妇不会养我。”她这么说。
“依照法律规定,她的先生过世,不是离婚,所以她确实还是你媳妇。可是,她如果没跟你同住,本来就没有义务养你。”法官耐心的解说。
“那就应该把房子还给我,这是我跟我先生的老本买的。”她哀怨的说,“现在我儿子没了、房子也没了,什么财产都分不到,这样对吗?”
“根据民法规定,他们确实是你儿子的继承人,所以他们继承并没有不对。而且,我没有权利要求他们做法律上没有义务的事情。你有考虑要跟她谈谈吗?”法官望了一下坐在被告席,毫无表情的被告。
“我跟她没什么好谈的。我儿子都死了,有什么好说的。”她开始啜泣。
“这件案子,在法律上很好处理。我可以简单的就把你的诉求驳回,现在就可以公开我的心证。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还有孙子。你媳妇已经没有先生可以帮忙照顾这个孩子,如果你儿子有留下遗产,让你媳妇好好照顾孙子不好吗?”法官还是希望他们可以调解。
媳妇坐在被告席上,听到法官这么说,脸部表情开始有些激动,但仍然没说什么。
“法律根本不公平,为什么我养这么大的孩子,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她很生气,“儿子的遗产,我竟然一点意见也不能表达?这太过分了。”
“你知道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吗?”法官心平气和的说,“因为养小孩不是靠阳光、空气跟水就好。养孩子需要很大的费用,你们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养这个孩子,义务都在妈妈身上。你让妈妈好过一点,孙子就会好过很多,这样可以吗?”
听到法官说这些话,被告趴在桌上大哭。她看著这个女人,心里突然放软,嘴里嚷嚷的说,“不告了不告了,孙子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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