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东邨公共晾衫架惊见胸围底裤 街坊斥影响市容:房署系畀你晒被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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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过后天气干爽,不少人都喜欢把棉被及衣物放在阳光下晾晒。筲箕湾爱东邨近日有居民发文,狠批有街坊滥用邨内的公共晾衫设施,竟将胸围、内裤等贴身衣物放于公家位置晾晒,直指相关情况影响市容,即使投诉亦无改善,亦阻碍其他居民使用设施,“房署用途系畀你哋晒棉被”。
该名网民于facebook群组“筲箕湾西湾河关注组”贴出3张相片,可见邨内的公共晾衫架上挂满多件衣服,其中竟有衣架夹着多件不同款式及颜色的胸围及内裤,旁边亦有“买𩠌车”挂着多只袜子,指出“呢度全场嘅衫都系𠮶条友嘅!佢当呢度系佢自己私家露台!”。
楼主不满街坊滥用设施,将公家晾晒设施当成私人晾衫架,直斥:“爱东邨住户请你收返你啲胸围底裤!每年呢度唔系畀你晒自己啲私人物品?房署用途系畀你哋晒棉被!”他又指出,相关情况每年也会出现,即使向管理处或房屋署投诉亦无改善,“每年都投诉过啦!试过有年啲底裤仲残呀”。
不少街坊看到相片也批评有关住户行为缺德,“间屋冇位咩?点解死都要晾出街”、“其实条街咁污糟,又多尘又多细菌,病毒又多,点解咁钟意晾出嚟?”、“帮佢摆落垃圾桶喇唔该”、“其实咁样晒,晒完等于冇晒,因为有好多细菌”。亦有人提出解决方法,“直接去管理处叫人清咗佢”、“应该去报食环署,食环管理占用公共地方物品,而且有收走物品嘅权利”。
房屋署在每年的七月及八月左右,会容许公屋租户将冬季衣物、棉被及毛毡等晾晒在屋邨指定的公众地点。至于其余时间,公屋住户若在房屋署指定地点以外的公众地方晾晒衣物,则会属违反屋邨管理扣分制的行为。署方会先向住户发出书面警告,如住户罔顾警告而再犯,有机会被扣3分;若住户在两年内被扣除的分数累计达16分,其租约或暂准证将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