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男子大潭笃水塘钓巴西龟煲汤 被指犯法坚称无错:欢迎批斗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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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是不少人的假日活动,不过培养兴趣时也要避免堕入法网!网上流传相片,有男子表示日前于大潭笃水塘钓获3只巴西龟,并将龟只带回家斩件煲老火汤,更自称是为了保护本地原生物种,“食晒啲外来入侵物种佢!”。男子其后更贴出“土茯苓煲龟”汤的相片,相中清晰可见龟件,引来网民狠批残忍及无常识,惟男子仍然坚持己见,认为食龟与平常食肉无分别,“欢迎各位大爱人士同道德人士批斗”。

网上流传相片,有男子表示日前于大潭笃水塘钓获3只巴西龟,并将龟只带回家斩件煲老火汤,更自称是为了保护本地原生物种。(fb“香港淡水钓鱼*台钓攻略组*”图片)

网上流传相片,有男子疑于facebook群组发文,表示早前在大潭笃水塘以面包及虾为饵,钓获3只巴西龟,并指已将龟只带回家煲汤,以保护本地原生物种,更呼吁其他热爱钓鱼的人士“齐齐食晒啲外来入侵物种佢”。男子上载的相片可见,1个蓝色胶筒内放有3只巴西龟,另有龟只口中含住鱼饵及鱼钩的情况。

男子其后更贴出相片更新,指已将巴西龟斩件煲成老火汤,“土茯苓煲龟,清热解毒,最啱夏天饮”,更附有疑为龟肉食评,“几清甜,肉都几好食”,呼吁“大家钓到巴西龟都可以试下咁样整”,直言“唔使嘥嘢食,只龟起码牺牲得有意义”。

帖文一出即引来网民讨论,不少人直斥男子钓龟食用的行为残忍,又指出食用野生龟只或有食物安全风险,“黐线!想煲汤直接去买龟板,何必要咁做呢?”、“你要死唔通唔畀你去死咩”、“食咗归西就真系恭喜你”。亦有人指野生龟只属受保护动物,质疑楼主已有犯法之嫌。

不过楼主仍坚持己见,认为巴西龟与一般肉类无分别,“食得嘅咪食啰,文明人士应该要食斋?”、“每个国家都有唔同嘅文化,而且又唔系啲乜嘢受保护动物,所以应该尊重”,更扬言不怕公审,“欢迎各位大爱人士同道德人士批斗,请问大家系咪唔食肉㗎?系就出声㖞”。

楼主贴出老火汤相片,并附有疑为龟肉食评,“几清甜,肉都几好食”,更扬言不怕公审。(fb“香港淡水钓鱼*台钓攻略组*”图片)

根据渔护署资料,政府在1976年颁布及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香港法例第170章),以执行保育野生动物及其相关的工作,香港所有野生龟类(包括海龟)均为该例所列的“受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人士捕猎、蓄意干扰、管有、售卖或出口海龟(包括巢和蛋)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0万元及入狱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