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12年赠情人379万 妻怒告求全额退款 法庭咁判决超爽
撰文: 卡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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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第三者仲有财物收好爽?小心得不偿失!内地1名丈夫婚后出轨,与情人维持12年的不正当关系,其间把价值379万人民币(下同,约441万港元)的财物赚予对方,妻子得知后愤怒提告,请求法院确认丈夫与情人之间的送赠行为无效,要求情人全数还款。最终法院判决情人要全额把所有财物退还给妻子。
大陆媒体报道,辽宁男子王先生与李女士于1991年登记结婚,王先生自2008年起与名叫小霞(化名)的女士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李女士直至2020年才发现丈夫赠予小霞款项,因而告上法院。李女士表示,该款项属于她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直指丈夫给情人转款的行为有悖于公序良俗,更侵害了她的财产权利,该赠予行为应为无效,小霞应将该部分财产全部返还给她。
王先生承认与小霞确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婚外育有1名儿子,与小霞交往期间,除赠予钱款,还为其购买房屋和车辆,包括2013年至2020年间,王先生共向小霞转款147万元(约171万港元),又于2012年及2014年分别以现金80万元(约93万港元)及65万元(76万港元)为小霞购买2间房屋,2013年购入1辆价值87万元的汽车,共379万元。
小霞则称自己是受害者,王先生一直自称是离婚状态,所以双方才交往,小霞也多次要求登记结婚,却总是被王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因而不知道王先生真实的婚姻状态。小霞与王先生的儿子现已10岁,王先生的转帐是给孩子的抚养费。
不过,法院认为王先生在与李女士婚姻生效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权利,而王先生私自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赠予小霞,是侵犯了李女士的财产权益,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判断该赠予行为无效,判决小霞退还李女士3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