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虐儿!毒打5岁女迫舔粪致半瘫失明 魔鬼保母1句惹公愤改重判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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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儿行为绝不能姑息!台湾宜兰无牌保母曾冠羚与丈夫许钧恩,以每月2万新台币(约5200港元)照顾5岁大的苏姓女童,惟夫妇竟多番虐待女童,包括毒打、逼喝尿、舔粪便秽物、抓脚倒头旋转等,导致女童右半边瘫痪、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亦仅剩些许。一审原判曾冠羚8年、许钧恩9年刑期,惟检察官认为判刑大轻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2人恶性重大,日前加重2人惩罚,改判各10年6个月刑期。

5岁大的苏姓女童遭毒打、逼喝尿、舔粪便秽物、抓脚倒头旋转等,导致半边瘫痪、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亦仅剩些许。(网上图片)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苏姓女童母亲因工作关系,2021年2月委托无牌保母曾冠羚及许钧恩夫妇,以每月2万新台币价钱全天候照顾女童。但2人与女童同住的1个月里,竟连番虐待女童,包括毒打、逼喝尿、舔粪便秽物、抓脚倒头旋转等,直至同年3月女童口吐白沫被送院始揭发事件。

医生检查发现,女童身上有数十处挫伤及瘀伤、头部有钝伤、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等,其右半边瘫痪、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亦仅剩一点点,疑遭家暴或凌虐,故通报警方,警方则依“妨害幼童发育罪”起诉2人。

高院最终认为曾冠羚、许钧恩虐童手法恶劣,撤销原审判决并加重2人惩罚,改判2人各10年6个月刑期。(资料图片)

一审宜兰地方法院认为,2人只因认为女童难管教,竟发泄、凌虐且手段残忍,让女童受重伤,而曾冠羚是收费工作的保母,对女童有更高照顾义务,惟她事后还透过通讯软件指示许钧恩串谋作供,毫无悔意,判曾冠羚9年、许钧恩8年刑期。

全案上诉高院。检察官认为刑度过轻,应成立“重伤害罪”,故上诉到高院。高院开庭时,2人承认罪行,但认为判刑太重,请求法院轻判, 法官询问2人是否有洽谈和解事宜,许钧恩则说自己没有钱谈和解,但有带2万新台币(约5200港元)要赔偿给对方,1句辩解随即引来现场哗然。

高院最终认为曾冠羚、许钧恩虐童手法恶劣,撤销原审判决并加重2人惩罚,改判2人各10年6个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