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内地男$182万买二手楼 惊悉曾有幼童堕楼 婚事恐触礁怒告

撰文: 卡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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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尽积蓄买楼“上车”,却换来凶宅一间,确实难以接受!内地成都有男子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入1间二手单位,入住后却发现是凶宅,单位曾有幼童堕楼。男子购入单位后原计划于今年结婚,但女友知道单位曾发生事故后不敢入住,婚事恐有变数,他大怒下找原业主退货被拒,而地产经纪公司亦声称他们也是受害者。在维权无门下,他决定以“故意欺诈隐瞒构成严重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原业主及地产经纪公司。

内地1名90后男子去年初以157万元人民币(约182万港元),购入成都锦江区三圣乡蓝润V客东都一期1个单位,入住后却发现是凶宅。(网上图片)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1名90后向姓男子去年初以157万元人民币(约182万港元)购入成都锦江区1个单位,惟拿到产权证后,从邻居得知单位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于2020年1月曾有幼童堕楼身亡。他遂向原业主求证,对方却认为这是意外,“这种事情谁也不想发生”,又指向某作为购买人,没有了解清楚亦没有问,而她正处于悲伤之中,和丈夫亦因此离婚,不可能逢人就说这事。

不过,按照向某与原业主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5条载明:甲方确认该房屋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持有期间“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合约还载明,如果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就前述事项隐瞒真实情况的,乙方有权撤销该合同。他反找原业主交涉事件,最后却将其微信及电话封锁了,因而转向地产经纪公司投诉,获回复称“他们也是受害者”。

向某表示,他因事件带来巨大困扰,本来计划今年结婚,但女友知道后都不敢来他家住,他对此非常着急,称再不解决此事,就要耽搁终身大事了。向某无计可施下,于本周四(21日)正式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原业主和经纪公司,对交易房屋内出现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故意欺诈隐瞒,构成严重违约,目前该院已受理个案。

事件曝光后,涉事地产经纪公司“链家”向陆媒表示会履行承诺,按相关流程对该房屋进行回购,不仅会原价回购该单位,也会如数退还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