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经验月入3万申领养遭拒 猫义工质疑1件事 港男:要我分手?
爱动物人士常鼓励“领养代替购买”,为流浪猫狗找到一个家。不过1名拥有19年养宠物经验的港男,在网上大呻申请领养被拒的不愉快经历,他指家中有猫房,全部窗都装设猫网,但由于他与不足25岁的女友同住,猫义工质疑两人有机会分手,故要求联络父母再作考虑,令楼主感到无理及不尊重,“系咪我换过个25岁女友就合资格?”。
该港男近日在连登讨论区公开事件,指自己26岁,为餐厅老板,每月稳定收入逾3万元,有19年养宠物及9年动物义工经验,做过暂托家庭,现时养有2只猫,亦曾照顾患长期病动物。他现时与23岁女友居住在旺角1个374呎单位,设有猫房,全部窗亦已设有猫网。他又强调主要是由他个人名义领养,“主要系我养,因为单位合约都系我,只系女朋友同我住”。
惟猫义工了解其背景后,却质疑楼主有机会跟女友分手,因而问及一旦两人分居后,“你会搬回家还是都系再自己租屋住,如搬回家的话,咁家人都喜欢猫狗?”,楼主则回复称家人现时都养了猫狗各3只,但对方则要求与事主非同住的父母联络,令楼主大感不礼貌和有欠尊重,“究竟你系为魔女(领养猫)好,定系嚟用年龄道德审判所有人?”,又批评对方一直坚持女友未足25岁,“咁系咪而家我换过个25岁嘅女朋友,或者我而家即刻同佢分手就合资格?究竟而家系我领养魔女定我女朋友领养魔女?”。
两人对话节录:
猫义工则回应联络其家人并无不妥,“其实只是同你屋企人倾2句,2分钟都不用,通知一声你屋企人你会想再领养,你就超级介意,咁我都无办法!”又认为楼主的态度已无意领养,但楼主则反驳“由头到尾都系我领养,关我屋企人咩事”、“系咪50岁都要通知屋企人?”。
帖文引起网上热烈讨论,有网民直言欲领养先要过猫义工一关,是最艰难的事,“新手话你唔识养,养过又审犯咁问你只猫点解冇咗,养紧几只又话你照唔照顾到咁多只呀”、“要留难实有位入,个义工嘅标准应该得啲上晒岸嘅全职主妇领养到”。
然而,该名猫义工得知事件曝光后,亦在facebook发文回应,指领养程序及问题是建基于以往领养的经验来制定,那些要求及询问问题都以动物安全为大前提。对于年轻情侣领养问题,她认为年轻人正值多方面探索阶段,或许生活、情侣关系及工作上都会有较多变化,故希望能与年轻情侣信赖的家人联络,以确保动物继续在安全环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