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楼天降一包A3纸 老妇散步砸中头惨死 1原因疑犯竟无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夺命,家属却连道歉都等不到。山东较早前发生高空抛物夺命意外,1名67岁老妇晚饭后出面散步,没走多远经过1栋写字楼,突然天降一包A3纸砸中她头部,送院抢救后死亡。警方事后迅速锁定疑犯,发现他是由28楼的厕所先后2次抛东西,先抛厕纸,再抛1包重达8斤的A3纸落街,砸中老妇夺命。不过,该疑犯只是学生,未满16岁人士在内地刑法不用负刑事责任。死者儿子称已收到警方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批评对方至今未曾道歉,准备民事提告,事件亦引来网民哗然:“一点惩罚没有太可怕。”
陆媒《齐鲁晚报》报道,青岛67岁老妇晚饭后散步,突然有包A3纸从天而降,刚好砸中惨死,她的儿子向陆媒申诉。事发于5月31日,死者42岁的儿子朱亮(化名)称,母亲平日晚饭后都会和朋友散步,当天她落楼行不够100米,突然有包A3纸从天而降,砸中她头部,现场民众见她倒卧血泊即报案。父亲事发时还在吃饭,随后被人扶住去事发地点,但母亲已被送院,现场剩下一滩血,父亲崩溃到忘了手机,是物管人员帮他跑回家拿,父亲随后才打电话通知身在北京的他,母亲抢救无效身亡。
青岛警方在数小时内就找到高空抛物疑犯,6月1日下午去到一所学校拉人,但疑犯不足14岁,他对事件供认不违,还连续抛了2次。警方在监护人及老师面前问话,他当天在该写字楼28楼的培训机构自习,一时起意从厕所抛下1卷厕纸,之后再抛下一包A3纸。
朱亮赶回青岛,警方称砸死母亲的A3纸足足有8斤重,虽然包装已打开用了点,但仍剩下400多张。母亲是死于高空抛物致颅脑损伤、头部变形身亡。不过,警方6月9日发来通知,疑犯涉干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因他未满14岁,要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据内地刑法16条,疑犯未满16岁不追究刑事责任,按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他的父母通过警方转达希望支付3万元丧葬费的话语,但朱亮及家属拒接受。
朱亮批评当事人和监护人出事这么久未有表示任何歉意,从未正式道歉,他仍非常愤怒,年迈父亲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时好时坏,现拿到刑事复议结果后,会准备提民事诉讼。他想通过传媒唤起民众对高空抛物问题的关注,不论对方成年与否,都是极严重的行为。
事件震撼网民,质疑目前该犯人完全不用负责,“这个孩子以后考公考编完全不受影响?”、“校园暴力不都是那些未成年人做的”、“14岁都能性同意了,不满18还不用负刑责,讽刺”。不少人认为他的监护人都应该有责任,“未成年人,我怎么记得也有被劳教的地方,都砸死人了,不用负任何责任?家里人也无动于衷?我朋友有次差点被砸,是一个小孩,扔哑铃。14岁也不小了,啥都懂,还做这种事情。”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