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斥前男友擅自卖走宠物仓鼠 新主人前言不对后语兼疑冒认律师
人类的感情问题绝不应连累无辜毛孩!有港女于社文平台分享,指与男友分手后,对方竟将她一手照顾的宠物仓鼠擅自卖走,惟没有提供任何交易证明。后来港女按男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络新主人,对方起初明言不会交还仓鼠,又自称是执业律师,其后又突然表示仓鼠“跑走咗”。她认为新主人身份非常可疑,质疑对方的律师身份,甚至怀疑对方其实由前男友所扮,只好向网民求教解决方法。
该名港女于宠物仓鼠“由美”的帐号发文交代事件,指早前与同居男友分手,对方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但将她的个人物品丢弃到屋外,更表示已将由美卖予陌生人,“佢口讲系卖咗畀人,但就唔肯畀仼何证据”。她得知消息非常震惊,追问后男方仅表示愿意“计返钱”给她,又指一切有关仓鼠的事须由她自行联络新主人交涉,对话中前男友更称“仓鼠无写你名,系我屋企嘅嘢,我有权利因情况同个人能力去畀其他人”、“我肯计返晒钱畀你算系咁”。
港女情急之下,于凌晨3时许按前男友提供的方法联络新主人,要求对方提供已领养及正在照顾由美的证明,不过遭新主人拒绝,对方亦明言不会交还由美,仅答应会定期传相片让她了解由美近况。她其后解释,前男友在未经她同意下卖出仓鼠,故有报警打算,新主人闻言则自称是执业律师,反指她未能证明自己是仓鼠的原主人,“作为领养者,我无责任去畀返你,因为你都无方法可以证明”、“我并唔系偷,而且仓鼠无芯片的”。
港女与前男友的对话:
新主人又批评港女态度恶劣,直指若她希望领回由美“就应该要好态度”,“emotional blackmail is not work for me(情绪勒索对我没有作用)”,不过1分钟后对方又突然表示,“我可以同你讲,只仓鼠跑走咗”。
消息令港女非常担心,她质疑新主人的身份或属前男友虚构,又对对方自称为律师感怀疑,“个‘买家’话唔会畀返我,同埋话由美走失咗,我完全系搲晒头,我唔知个‘买家’系唔系我前男友假扮”。她只能向网民求助,希望能寻回心爱宠物,“我好想知道佢到底去咗边,系真系俾人领养咗,定系已经俾有暴力倾向嘅前男友整死咗,虽然我净系对咗由美8个月,但我已经当咗佢系我屋企人,呢个星期我每一日都喺度谂住由美”。
新主人疑前言不对后语:
帖文引来网民关注,不少人认为港女应报警处理事件,同时要搜集能够证明自己为仓鼠主人的证据,“钱唔系问题,但系对面粒声唔出就卖咗由美畀人真系好唔负责任,仲要态度极差”、“老实讲,佢真系好可疑,先唔讲系咪律师啦,前一句‘我会定期send相’,后一句‘已经走失’,成件事听落鼠鼠已经唔存在。我反而觉得系你前男友可能系想你担心或者有机会已经做咗啲嘢,建议及早报警,唔好自己去揾个ex”、“有证据证明所有嘢都系你买嘅,佢卖走你嘅嘢就系佢问题”。
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 《盗窃罪条例》,如任何人不诚实地挪占属于另一人的财产,不顾该另一人的权利而意图将该东西视为自己的东西处置,意图永久地剥夺该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盗窃罪。而法例第139章 《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条例》第4条列明,任何人除非持动物售卖商牌照,否则不得经营动物售卖商业务;不过该法例亦容许卖方在无牌照的情况下,出售作为宠物饲养的狗只以外的其他动物。
另外,法例第159章《法律执业者条例》第46条指出,任何不合资格人士故意冒充律师,或采用或使用任何名字、名衔、加称或说明以默示他是合资格或获法律承认为合资格以律师身份行事者,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