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西释法】 谁在国王之上?

撰文: 陈子炜
出版:更新:

说到帝王,不论古今中外都给人一种专制的印象。他们大权在握,不但是一国之君,更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传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世(Louis XIV)曾说过“我即国家”。在中世纪欧洲,君主会以“君权神授”的理论主张自己的权力来自于上帝。

斯巴达国王利奥拉尼达斯因未能得到元老院认可,只带领了300位亲卫队到温泉关阻止波斯人入侵(图片来源:Wikimedia Commons)

在古希腊的斯巴达也有国王,而且同时有两位。据说斯巴达人为了以免其中一人专权,设立了这种双王制,而国王亦必须要服从于斯巴达的法律以及元老院的命令。在第二次希波战争爆发前,斯巴达国王利奥拉尼达斯(Leonidas)曾想出兵阻止波斯军队进入希腊,但却被元老院所否决。而元老院的依据是斯巴达的习俗和法律。在斯巴达有不少国王甚至被流放。到底为何贵为一个国王,竟然要被流放呢?一位斯巴达的流放国王狄马拉图斯(Demaratus)被问及此问题就回答说“因为她(斯巴达)的法律比我更有力量。”在古代的斯巴达,法律有至高的地位,凌驾于一切。国王阿基达姆斯(Archidamus)被问及谁是负责带领国家时,就说“法律,以及跟随法律的官员。”另外一位国王普萨尼亚斯(Pausanias)曾经这样解释法律说:“法律应该具有超越人的权威,而不是人具有超越法律的权威”。而讽刺的是这位国王最后竟是被流放了。

除了斯巴达之外,雅典人也推翻了他们的专制统治者(英语中的Despot即来自于希腊文),实行了民主的政制。相比起其周边尚在专制君主统治下的地区,希腊曾经达到人类文明的一个顶峰。古希腊人认为自己是理性的,而法律是他们理性的具体表现。西方的传统亦继承了希腊人对法律的重视。即便到了中世纪封建时代,法律仍然上演重要的角色。对贵族而言,封建法律对他们的领地和继承权有着重要的意义,国王也不能在违法的情况下变更这些法令。另一方面,中世纪有不少城市渐渐发展成型。这些城市也从封建领主中得到自治权,以及实行自我的法律。

古老的雅典卫城(图片来源:Wikimedia Commons)
被议会所推翻的英王詹姆士二世(图片来源:Wikimedia Commons,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 London)

到了文艺复兴时候,欧洲人又重新发现古希腊与罗马的文明,进一步强化了法治的思想。随着近世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权力的素求,君权愈发受到挑战。17世纪英国议会为了反抗国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而爆发了一次革命,推翻了国王之后实行了短暂的共和。这场称为“光荣革命”的革命结果确立了英国议会在宪法上的地位(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一个世纪后,对面岸的法国也爆发了革命,最终把君主路易十六世(Louis XVI)送上断头台。这两场革命正式将欧洲的专制君主送进了墓穴。

时至今日,除了部分国家之外,我们已很难看到有专制的君主独裁。但是不论形式,我们也应该吸取教训,以免个人的力量凌驾公权。哲学王柏拉图的学生亚厘士多德曾说“柏拉图是我的朋友,但真理比他更重要”。法律应该是对理性的追求,这点值得我们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