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政府突改3项要求 提前5月底须打3针 网民忧打唔切针
【疫苗通行证】政府下午发稿,宣布调整“疫苗通行证”接种疫苗要求,包括把“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实施日期,即接种3针要求由6月底提前至5月底、缩短“疫苗通行证”下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宽限期,以及康复者“疫苗通行证”的接种疫苗要求,以进一步鼓励市民尽快接种疫苗,包括第三剂疫苗。
消息一出即引起网上热论,有网民支持做法,“尽快接种疫苗,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但同时有大批网民批评政府突然提早失预算,“话改就改”、“今朝记者会唔讲?”、“又变啦,日日都变!”。
根据现行“疫苗通行证”时间表,12岁以上市民要进入商场、食肆等表列处所,6月底前要接种满3剂疫苗,但政府下午透过新闻处发稿,宣布调整“疫苗通行证”接种疫苗要求,包括把“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实施日期,即接种3针要求由6月底提前至5月底、缩短“疫苗通行证”下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宽限期,以及康复者“疫苗通行证”的接种疫苗要求,详情如下:
提前实施“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
“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接种第3针)由原来6月30日起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届时所有“疫苗通行证”适用的一般人士均须已接种第三剂疫苗(除个别特殊群组外)。
缩短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宽限期
在“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期间(5月31日起),12岁或以上人士(非康复者)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由原来9个月缩短至6个月,接种第二剂疫苗后未满6个月人士,他们的“疫苗通行证”仍然有效,但须于接种第二剂疫苗后6个月内(而非原来的9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康复者接种疫苗的更新要求
(1)12岁或以上康复者,如在感染前已接种第二或第三剂疫苗,或仍在康复后六个月内,“疫苗通行证”下并无额外接种要求。
(2)12岁或以上已康复满6个月,而感染前未曾接种疫苗的康复者,在第一阶段期间(即4月29日或以前)接种要求不变,即须接种第一剂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证”。在第二和第三阶段期间(即4月30日起),康复后在接种第一剂疫苗之后的6个月内,仍能使用“疫苗通行证”;如超出6个月,则需要接种第二剂疫苗才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接种第二剂要求不适用于接种了一剂复必泰疫苗的12至17岁康复者。
(3)12岁或以上已康复满6个月,而感染前亦已接种一剂疫苗康复者,在第一阶段期间(即4月29日或以前),“疫苗通行证”下并无额外接种要求。在第二和第三阶段期间(即4月30日起),康复满6个月后,需要接种第二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接种第二剂要求并不适用于接种了一剂复必泰疫苗的12至17岁康复者。
更新后的疫苗通行证时间表▼▼▼
更新疫苗通行证要求随即引来网上关注,有网民支持政府做法,认为应尽快接种疫苗,“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但同时有大批网民批评政府突然提早第3针接种时限,令他们失去预算,“话改就改?”、“龙门任你摆”、“又变啦,日日都变!”、“啲消息咁喜欢逐啲逐啲咁出嘅?”。亦有网民质疑如此重大措施改变,为何特首林郑月娥今早召开疫情记者会时没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