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妈卖BB还赌债劲后悔 哭诉望寻被“领养”儿 律师:贩卖儿童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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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贩卖变“领养”,换个说法就当无犯法?菲律宾1名22岁新手妈妈日前亮相当地电视节目,因她早前以4.5万披索(约6,700港元)的代价,让1名陌生人“领养”她8个月大的宝宝,然后她用了那笔钱去还赌债,事后非常后悔想要回孩子。宝宝的生父对事件毫不知情,而孩子已不见了8天,如果对方肯归还,他一定会还钱。事件被网民闹爆,认为该名妈妈明显是在卖孩子,却美其名让人“领养”。当地律师指,有关行为已属贩卖儿童,买卖双方最高可判终生监禁。

菲律宾一名22岁妈妈卖8个月大宝宝来还赌债,后悔想领回宝宝。(GMA新闻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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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外菲律宾22岁妈妈日前上当地新闻节目,自爆以4.5万披索的价钱,让1名陌生人“领养”她8个月大的孩子,款项用以偿还自己玩网上斗鸡博彩(e-Sabong)的赌债,现在她希望要回宝宝。她表示交易始于1个收养孤儿的群组聊天,她于3月1日收到一个陌生人讯息,说有兴趣领养她的宝宝,对方说可以提供2万披索的费用,且有人可以开出更高价钱。妈妈则希望收到5万披索,双方讨价还价后,最终以4.5万披索的“领养费”成交。

3月3日,双方去到马尼拉东北部奎松市的快餐店见面,对方要求妈妈提供身份证明及签署一些文件,她没有取得文件的副本,也没有领养人的照片,收钱后就让对方把孩子抱走。妈妈很快就后悔了,向那班人发讯息,说想要回孩子,但马上被封锁,“我希望和她们沟通要回孩子”,妈妈伤心地表示愿意还钱,只希望要回小孩。

孩子生父受访时,说根本不知道卖宝宝的事,批评生母赌博成瘾才会导致现时局面,大骂她已经因为沉迷网上斗鸡欠下很多债务,没想到连孩子都卖掉。他现在每晚难以入睡,不习惯家里没了宝宝,“我的孩子不见了8天,我只想他们将孩子还回来”。

事件引起网民哗然,因为故事情节根本是在贩卖儿童,竟然被讲成“领养”,“这明显是贩卖儿童,她用了宝宝来换钱”,许多人毫不同情这名妈妈,“你没有资格做妈妈,应该早点坐监”、“没有你孩子会过得更好”。

当地律师指,他们的行为可被视作贩卖儿童,“你收钱让人领养自己的小孩,是法律上贩卖儿童的方式之一”,据当地虐待儿童法,买卖12岁以下儿童属贩卖儿童罪,买卖双方都需付刑事责任,最高可判终生监禁,并处以200至500万披索(约30至75万港元)罚款。他提到孤儿院和儿童保育机构有很多待领养孩子,但一定要遵从既定的手续。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