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友穿内裤躺床上 台男以为是求欢讯号伸手乱摸私处 下场惨了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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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最忌想太多,世上没有那么多性暗示!台湾高雄1名男搬运工约女网友见面,他们唱K喝酒到天亮,一起回女网民租住单位同床休息。台男见到女网友洗澡后只穿洋装及内裤上床休息,以为是在求欢,正诱惑他性交,他血脉贲张受不了,伸手抚摸对方胸部及私处,甚至想强行脱内裤。案情指,男生曾直问“可不可以给我”,伸手摸对方时女方表明反感。当地法院审理时,认为男方离开单位后传的信息极不尊重他人,判强制猥亵罪成入狱8个月,台男认为量刑过重上诉,日前遭最高法院驳回。
案件发生于2019年11月10日上年7时,高雄1名黄姓搬运工,约了化名小晴的女网友见面,2人唱K喝酒到天亮,黄男去小晴位于苓雅区的租住单位休息。2人在单位内同床休息,惟黄男见到小晴洗澡出来时只穿内裤,顿时血脉贲张受不了,伸手抚摸对方私处。
判决书指2人是网友关系,黄男见到小晴梳洗出来时,只穿着洋装和内裤上床睡觉,以为对方在示意愿意发生性关系,并在诱惑他及求欢,遂大胆伸手摸对方胸部及私处。案情指黄男曾经问:“可不可以给我?”小晴回应是“起来再看看”,惟黄男已不守规矩,数度触碰对方私处,但女受害人反感用手拨开,大声怒斥,“不要用”、“再用就请你离开”,黄男甚至想强脱小晴内裤,但在受害人拒绝下,他最终尴尬离开。
小晴事后报警,警方其后拘捕黄男并控以强制猥亵罪。高雄地院审理时,考虑到黄男事后曾数度传信息给受害人,言论包括“觉得妳在恐吓取财”、“不然妳想怎样,感觉仙人跳”、“去告我去找妳家人,我也没对妳强奸,妳同意我回去的,也是妳自己不穿裤子引诱”,讲法并不尊重他人,判他强制猥亵罪成,判有期徒刑8个月。黄男闻判后觉得刑期过重,不服上诉,但最高法院法官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妥,驳回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