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偷看女法官电脑 翻拍私密照检举婚外情 原来摆乌龙终挨告
法官竟然都知法犯法!台湾桃园地院1名男法官,去年5月份在邻座女法官外出用膳时,发现对方和1名男子传Line讯息,男子称女法官做“老婆”,更曾传送2人的私密照片,男法官怀疑女法官有婚外情,遂拍下讯息及照片,向院长举报。院长查问时,发现女法官和该名男子都已经离婚,在正当交往。未料男法官还是存疑,再开女法官电脑偷拍21张照片。女法官今次早有准备,用针孔镜头拍到男法官偷拍过程,怒告对方妨害秘密罪,她在庭上痛哭自己名誉受损,高院审查后判男法官有期徒刑5个月,但可易科罚金15万台币(约4.2万港元),不需入狱。
案件发生于去年5月25日,桃园地院法官蔡政佑趁邻座女法官外出吃饭时,办公室内只有他1人,听到女法官电脑传出Line讯息声,擡头见到传讯者是他的巫姓男友人,而讯息是“我就知道老婆想念我”。由于该男子是他介绍女法官认识,据他所知2人都有家室。他更发现女法官和巫姓友人传送露出私密部位的自拍照,吃惊之余马上拿出手机拍摄电脑画面,向桃园地院院长邱瑞祥举报,怀疑对方有婚外情,还印出照片及讯息作证。
未料邱院长约谈女法官时,发现她和该名巫姓男子都已经离婚,实情2人正在拍拖。院长之后将行政调查的结果告知蔡,他仍对女法官及男友人关系存疑,隔月又趁办公室无人时打开女法官的Line对话纪录,翻拍了21张照片。不过,女法官被院长约谈后,设计找出谁偷开她的电脑,在座位旁装针孔镜头,发现是蔡男偷看她电脑。
女法官非常气愤,认为名誉受损,指控蔡妨害秘密罪。案件一审由他们的同事张明道法官审理,女法官供称电脑有保护荧幕,吃饭前会关掉Line对话,故张官不相信蔡说看见荧幕弹出讯息的说法,认为是他私下操作电脑解除荧幕保护后,偷偷查看对方的对话纪录,而且他更没有尊重对方私隐一拍再拍。两人和解失败,今年4月,一审已判蔡男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谈话及身体隐私部位罪,以及窃录他人非公开谈话罪,共判入狱5个月,但准缓刑。
由于控辩相方都不满结果,均提上诉。台媒指女法官在庭上哭诉,名誉对法官非常重要,质疑蔡偷拍动机,更指对方妻子告诉她手上还持有照片,如果不愿和解会让更多人看到,她事后觉得想杀死当天没有关电脑的自己。
蔡男则表示想向女法官道歉,否认还持有对方的照片,对自己的行为感抱歉,事后虽想和解,但若受到惩处可减轻女方痛苦,他愿受罚。不过女法官拒绝原谅蔡男,要求法院重判,不要让蔡缓刑。
最终高院驳回了2人上诉,蔡男维持判入狱5个月,但可易科罚金15万新台币,即不需入狱。台媒称女法官痛哭至要人搀扶才能离开法院。而蔡政佑现时停职,被移交职务法庭处理,仍未有惩戒结果,但法官评鉴委员会移交前已建议撤职。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