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日Last day最后半个钟突收通知被炒 打工仔搲爆头:咩玩法?
撰文: 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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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要从现职公司离职,普遍都要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工作至通知期当日便可。惟早前1名打工仔在网上发文分享离职经历,指1个月前按照公司规定递信辞职,然后一直相安无事至最后1天上班,没料到收工前半小时,上司却突然告诉他因为“2个月前行为不当及有不诚实行为”,公司要解雇他,让他大吃一惊,坦言:“完全唔明last day被解雇系咩玩法?”
楼主在facebook专页“奴工处”发文,称自己任职零售业,在公司担任前线管理层近3年,直至1个月递信辞职。他续指,在递信后至最后1天上班期间,在公司一直没有遇上特别事情,但到了“Last day”,女上司竟突然告知他被炒,“话我2个月前行为不当及有不诚实行为”,因此公司需终止其雇佣合约。
楼主听后既震惊又困惑,表示该名女上司全程未有拿出任何证明,足以证实他曾经行为不当,“(阿姐)只系话有证明我行为不当”,并在帖文大叹:“完全唔明last day被解雇系咩玩法?”。
帖文一出即引来网民讨论,不少人批评楼主的公司“无良”,留言指“劳记(劳工处)见啦”、“佢想整花你record”。也有部份人笑言公司是否打算主动赔偿遣散费,“系咪要补返1个月粮畀你?”、“你已经通知辞职1个月,本应无手尾,而家佢要攞尾彩炒你,为赔1个月比你?”、“送钱你使,快啲录音”,并认为涉事公司此举动太儿戏,犹如电视剧中的分手闹剧,“而家系我飞你,唔系你飞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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