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搭的士执iPhone $900向司机买下始知被骗 大状:双方都有罪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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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网民发文分享,称年长亲戚乘的士时执到1部iPhone 11 Pro Max,司机估计或是较早前有乘客遗下,难以找回机主,遂提出让长者以低价购入自用。楼主的亲戚付了900元取得手机,惟之后才发现手机是冒牌货,引来网民讨论,质疑是新型骗案,有人亦认为事件中的长者贪小便宜在先,随时堕入法网也不知。
陆伟雄大律师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的士司机如以冒牌手机骗取长者金钱,行为便属行骗;但司机和长者均明知手机并不属于他们的情况下仍然作出交易,司机行为则属盗窃,而买下电话的长者则属“接赃”,罪行或比司机更严重。

有女网民发文,指其亲戚日前遇上骗案,的士司机劝2人买下其他乘客“遗留”在车上的iPhone,事后却发现其实是假货。(fb“高登连登讨论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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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早前于facebook群组“高登连登讨论区”发文,指2名年长亲戚上周三(23日)在红磡乘搭的士时,甫上车便拾获1部,疑似iPhone 11 Pro Max。两人随即通知司机,对方回应指应是上一程的女乘客所留下,他们遂按到手机主页,发现该iPhone原来是新机,没有任何通话纪录,“应该冇办法会打返嚟揾的士攞返”。

当时2人没留意电话内其实没有电话卡,而司机曾说道,“年中执到唔少呢啲机,都会畀得返机主,但系呢部应该攞唔返”,又一直问两人会否想以低价买下该部iPhone。

楼主的亲戚当下虽不确定手上的iPhone是否真货,却“一时谂住贪小便宜”,终决定向的士司机支付900元,然后带同手机下车。不过当楼主其后为2人检查手机时,才惊觉整场都是骗局,“攞到返嚟我帮佢一check就知部iPhone 11 Pro Max系流嘅,上淘宝可能都系值几百蚊”。

事件引来网民讨论,有人质疑司机看中长者不熟悉电子产品存心欺骗,但亦有人认为事主“贪心在先”,即使被骗亦难以追究。有网民则指出,楼主亲戚明知手机属于他人,仍答应司机付款,如同“买老鼠货”,风险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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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记者就事件向陆伟雄大律师查询,他指事件或存在3个情况,首先如司机存心利用冒牌手机欺骗长者以获取金钱,行为即属诈骗,最高可处监禁14年。而若司机明知电话属于他人,拾遗不报并向长者提出放售他人物品的邀请以图谋利,行为则属盗窃,最高刑罚可处监禁10年;但若他明知电话是非法行为所得,例如是他人偷窃所得的赃物,其行为则属更严重的处理赃物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购买来历不明的物品有风险,建议市民勿因贪小便宜而误堕法网。(资料图片)

至于涉事长者明知电话属于其他乘客而非的士司机,仍付款向司机买下电话,行为同样属于“接赃”,即触犯处理赃物罪。因此陆伟雄指出,一时“贪小便宜”或俗语称为“买老鼠货”的行为随时有违法风险,“最重要是便宜莫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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