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父离世 兄妹被揭资产超$196万限额须迁出:仲有咩方法留低?
【公屋 / 富户政策 / 迁出 / 暂住证】公屋租金平空间大,有人为了长住公屋自愿减薪,以防超出入息或资产限额被迫迁出。有网民表示,本来一家三口住在公屋2房单位,由于父亲离世,两兄妹欲申请转为新户主,惟入息及资产超出限额,要求他们迁出单位,楼主因而相当苦恼,发帖求问大家有何方法,“有冇得上诉?”。
该网民日前在香港讨论区,以“被房署迫走可以点做”为题发文,指本来一家三口居住在1个2房的公屋单位,父亲早前离世,只剩下他们两兄妹,故希望能申请转户主。惟经过入息及资产审查后,被发现超出两人家庭的总资限额,超出了须迁出现居公屋单位的限额,“过咗196万多几万”,因而被要求迁出单位,遂求问其他网民,“其实有冇得上诉,交1.5或者2倍租,仲有冇其他办法? ”
公屋“富户政策”中,如住户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超出以下数字其中1项,都要迁出▼▼▼
楼主的情况引起网民热烈讨论,有人直指已没有办法,“冇计了你交了入息资产,只怪自己当初唔转移资产先交”,亦有人认为“有能力就唔好再谂拎着数”,建议楼主两兄妹租住私楼或买楼置业。有网民则建议1个方法,可先向房署申请暂住,“资产超出咪用咗佢啰,再申请批新租约”。
根据房委会资料显示,公屋户主去世或迁出后,在该公屋单位居住和已登记在户籍内的前户主配偶可毋须通过“全面经济状况审查”及“住宅物业权审查”而申请成为该单位的新户主,但若户籍内并无前户主的在生配偶,其中一名年满 18 岁的认可成员,可申请成为该单位的新户主,惟须通过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批出新租约的资格,并厘定所须缴交的租金水平。
根据“富户政策”,如家庭入息超过现行公屋入息限额5倍,或总资产净值超过现行公屋入息限额100倍 ,须迁出现居公屋单位。不过,若住户有困难不能如期迁出,可申请暂时居住,房委会将视乎实际需要批出“定期暂准居住证”,有效期最长可至12个月。暂住期间,住户须每月缴付暂准居住证费,其间如住户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以及其家庭入息及资产净值连续3个月或因永久原因而下降至低于限额,持证人可再申请批租约。
同场加映:网民眼中7个比私楼更屈机的公屋▼▼▼
2021年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公屋正在接受申请,将于6月10日截止,不少公屋户都考虑会否把握这次上车机会。租置计划的800个单位,分布于港九新界39条屋邨,包括李郑屋邨、良景邨及山景邨等,即睇各单位售价、间隔、呎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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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绿置居及租置计划单位,5月28日至6月10日接受合资格绿表人士申请,如果幸运中签,究竟选购绿置居还是租置公屋好呢?有网民就力数7项租置公屋的优势,更形容“抵过绿置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