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台大陆妇睇柯南庆生 4次盗录死撑无问题 知片商提告即喊爆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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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个电影业畀你弯晒!”台湾1名来自中国的人妻日前庆祝生日,和丈夫到台北戏院看电影《名侦探柯南:绯色的弹丸》,其间4次举起手机盗录,其他观众看不过眼和戏院职员举报,殊不知2人被警告时,竟认为偷拍没问题,并指剧情感人想拍片放到微信和亲友分享,职员决定报警并赶他们出戏院,人妻一度气得称“我们那边(中国内地)都是这样拍”,令警员大感吃惊,解释台湾有法律保护著作权并带走侦办。虽然人妻在派出所向片商人员道歉,但对方坚持提告,她当场落泪。

符姓人妻称剧情太感人,她才忍不住拍摄分享到微信。(《名侦探柯南:绯色的弹丸》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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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名28岁符姓女子,本月22日和丈夫一同去西门町看电影,其间她4次拿出手机拍摄电影画面,由于录影动作太显眼,马上被其他观众发现,有人看不过眼向职员举报,电影才播了40分钟夫妻就被赶离影院,并报警处理。

两夫妻被赶离场时毫无悔意,戏院人员指夫妇被揭盗录时竟然说得理直气壮,符女解释因为剧情太感人才拍摄,丈夫又说当天是妻子生日,所以才想“给朋友圈炫耀一下,给朋友看一下”,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警方到场发现符女手机有4段盗录影片,每段约长3至5秒,并将片段发送到微信的亲友群组,确认有盗录行为,故通知片商到场。

丈夫情绪激动反驳指妻子行为没有犯法,符女甚至爆气称“我们那边(中国内地)都是这样拍”。警方闻言大感吃惊,表示“台湾就是不能拍”,指台湾有保护著作权的法律,看电影绝不能偷拍,而且戏院已有警告牌,甚至开画前都会播出提醒,警方将2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警方调查后交代指,符女求情说自己是陆籍配偶,丈夫也是陆籍,她们平时打散工维生,丈夫为帮她庆生才她去西门町看电影,自己教育程度低,看不懂电影开播前的警告,强调在大陆看电影时“大家都是直接拿起手机拍摄”,所以一直觉得这样做无问题。

符女向片商人员道歉,当天她生日和丈夫看电影,不知道拍摄是违法,承诺不会再犯,希望达成和解,但片商担心助长盗录歪风,决定提告。女子在派出所当场痛哭,说自己单纯只想晒恩爱。符女偷拍影片不足20秒,警方指她现时涉违犯反著作权法,可判处3年以下刑期,最高并科75万台币罚款(约21万港元)。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