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产后拒爱爱!士官夜闯猥亵13岁姨仔 13年后1原因被揭发提告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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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生孩子后未必有性致行房,丈夫理应予以体谅。台湾高雄1名退役士官的妻子于13年前诞上孩子,产后因体弱所以拒绝性交,士官半夜欲火高涨,竟闯入13岁姨仔房间,继而伸手摸向其私密,姨仔吓醒崩溃,翌日向胞姊哭诉。士官兽生被揭发后当场下跪认错,全家人选择原谅,但妻子当时已录音以作保障。岂料士官多年后有外遇闹提出离婚,妻子大怒翻出旧帐,提供录音作出提告,受害人亦愿意出面指证,法官经审理后,裁定被告“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士官深夜闯入姨仔房间,抚摸其私密部位。(AI生成图片)

士官抚摸姨仔私处 认错下跪道歉

台媒于今年6月报道,该名士官于1998年入伍,2023年退役,案发于2010年3月,涉事士官和妻子住在苓雅区外母住所,其13岁姨仔亦同住。当时该名士官的妻子产后坐月休养,外母因儿子患病住院,所以留在医院陪伴照顾。士官因妻子拒绝“爱爱”,竟在深夜闯入姨仔房间,抚摸姨仔的私密部位,受害女童惊醒后不知所措,翌日向胞姊哭诉事件。士官当场认错下跪道歉,全家闻讯选择息事宁人,其间妻子有录音存证。

妻子提供录音 受害人出面指控

到了2023年,退役士官出轨,向妻子提出离婚及为子女监护权提诉讼,妻子于是重提旧事,而且提供录音证据,提及“我摸她”、“她国一,13岁”,姨仔同时出面指证前姐夫当年兽行。

受害女童惊醒不知所措,多年后揭发兽行。(AI生成图片)

男被告辩称遭妻子挟怨报复

案件进行一审期间,男被告辩称遭妻子挟怨报复,一直否认犯罪,但法官根据对话和其他证据,裁定“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案件2次审理 被告被判囚10个月

前士官不服上诉,窑件在高雄高分院审理,姨仔同时提供被告当年透过姐姐转达被告的道歉内容,进一步证实对方罪行,合议庭认为一审量刑恰当,因而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