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出轨2女!卖小三裸照兼安排接客 遭妻索偿竟问:不告她们?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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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无极限”,女士们记得带眼识人!台湾1名女子指控,前夫婚内与2名女子出轨,其中1名小三更要堕胎,前夫不但贩卖她们裸照,而且安排另1名小三接客从事性工作,种种行为严重侵害到其配偶权,因而决定向前夫索偿80万新台币(约20万港元)。渣男却指“没有找婚外情的小三提出诉讼”不公平,但法官认为女方有自由决定是否向其他人追讨损失,判处被告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

前妻指控,前夫婚内和2名女子出轨,其中1名小三更要堕胎,前夫亦贩卖她们裸照,又安排另1名小三接客。(示意图/gettyimages)

前夫婚内出轨2女 其中1人堕胎

台媒于今年6月报道,案件在桃园地院进行审理,该名前妻在判决书主张,原本和前夫幸福生活,但他于2022年11月透过交友程式结识1名女子,向对方谎称自己单身,声称以结婚为前提展开交往,2人发生多次性行为;此外,前夫2022年以类似方法和另1名女子展开交往,其间同样发生关系,对方甚至怀孕,需要接受堕胎手术。

售卖小三裸照 安排从事性工作

前妻指控,前夫除了外遇之外,还将2名小三的裸照上载网上贩卖牟利,甚至担任“马伕”,安排最初认识的小三和其他人进行性交易,相关行为严重侵害到其配偶权,因而决定提告前夫,索偿80万新台币(约20万港元)。

前妻更指前夫安排其中1名小三接客从事性工作。(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认为小三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渣男前夫承认曾和2女交往,但他否认出售裸照和担任“马伕”,甚至指前妻只是针对他提出诉讼,却没有对2名小三提告是不公平,指赔偿责任理应由3人共同承担。

法官判处被告赔偿60万新台币

但法官认为,被告已经承认出轨,其行为已经侵害到前妻的配偶权,前妻是否向其他人另行追讨损失,属于其个人自由,不影响她向被告索偿的正当性,判处被告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