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场血案!男子遇中学女同学打招呼 她男伴以为搭讪互殴险遭刺死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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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女伴遭异性搭讪,也不该诉诸暴力,何况根本是一场误会,却险闹出人命!台湾桃园1间卡啦OK场所,去年5月发生伤人血案,1名男子在场消遣后遇到初中女同学,于是上前与她打招呼。岂料女生的同行男友人以为是胡乱搭讪,2男爆发口角后互殴,男同学突然持刀,向该名男伴猛刺多下,导致他双手胸腹被刺伤,当场血流如注,幸及时送院抢救才能保住性命。
案件日前审理,男被告承认罪行,已经与男伤者达成和解及作出赔偿,法官裁定“重伤害未遂”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但可缓刑4年。
被告与女同学打招呼 被误搭讪爆口角互殴
台媒于今年5月报道,案件发生于2024年5月17日晚上,当时20岁林姓男被告和友人在芦竹区1间卡啦OK场所消遣。到了深夜11时许,林男和友人打算离开,遇到许姓男子一行人,当中1名女子是林男的初中同学,林男便上前跟她打招呼,惟许男怀疑林男借故搭讪,双方初则口角,继而动武。
女生男伴险被刺死 送院抢救保命
林男突然手持利刀,猛刺许男多下,其双手和胸腹部受伤,造成结肠穿刺伤、双侧创伤性气胸、多处穿刺性伤口、胸骨后血肿和左侧横膈膜疝气等,及时送院抢救才捡回一命。
法官判罪成 判处缓刑
蘆竹警分局事后带走林男,林男承认罪行挨告,案件在桃园地院审理。法官考量到被告认罪,加上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及赔偿,足见有悔意,亦没有前科,受害人亦同意从轻发落,依照刑法第59条规定酌减刑罚,裁定“重伤害未遂”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4年,缓刑期间接受保护管束,以及4场法治教育课程,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