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油麻地警署外持仿制枪拍照!疑内地客扮警动作 网民:制造恐慌

撰文: 谢茜嘉
出版:更新:

内地正值五一黄金周长假,香港各处都见到内地游客拍照打卡,其中充满港味、曾是多部港产片取景地的旧油麻地警署,继续成为内地游客的打卡热点。近日网上流传照片,有疑似内地游客在旧油麻地警署外,手持仿制枪械模仿警员动作拍照留念,引来香港网民热议,“使用(玩具)枪制造恐慌,单凭远观,市民分不清真假,容易给不法分子利用这点犯案,警方要正视”。

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管有仿制火器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两年。

近日网上流传照片,有疑似内地游客在旧油麻地警署外,手持仿制枪械模仿警员动作拍照留念。(fb专页“寄寓记语”图片)

有港人于facebook群组“西环变幻时”转发2张照片,疑惑旅客持有仿制枪械在公众地方“打卡”是否违法。照片可见,有男子在旧油麻地警署外手持仿制枪械,枪口对着镜头,戴上墨镜,脸露微笑拍照,旁边有多人围观。

疑内地客持仿制枪械旧警署外拍照

另1张照片,金发女子同样手持仿制枪械,戴上墨镜,枪口对着蹲在地上的女子,蹲地女子双手抱头,手腕疑似戴上手铐,两人模仿警员用枪制服疑犯画面。

两名女子模仿警员用枪制服疑犯画面。(fb专页“寄寓记语”图片)

网民斥:onX当有趣

帖文引来香港网民热议,指出“onX当有趣”、“管有仿制枪械,危害公众安宁”、“见疑即报”、“其实可以报警,因为玩具枪都不可以闹市攻击状态展示。如果银行附近咁做,真系似打劫”。

香港法例:管有仿制火器最高判监两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管有仿制火器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两年。

旧油麻地警署是内地游客的打卡热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