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友人照顾2岁女!男子狂打兼逼做“拱桥” 1理由称非虐待仍罪成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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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就算自己接受,也不等于可以同样地对待他人!台北1名外卖员受到女友人委托,代为照顾对方的2岁女儿,他却1个多月内不断虐待女童,不但用手拍打向女童臀部,而且处罚女童在浴室内做出“拱桥”动作,造成她全身多处地方瘀青。幼稚园老师发现女童身上伤势,遂带她往求医,案件因而曝光。

案件审理期间,男被告承认伤害女童,但否认虐待,辩称自己“从小被打到大”,所以有样学样,不过法官不同意其观点,最终判定“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名成立,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邱男多次虐待和殴打2岁女童,终被判罪成。(示意图/gettyimages)

台媒于4月报道,女童的叶姓亲生父亲于2023年入狱服刑,生母因忙于工作而无法照顾女儿,同年11月,她将女儿交由从事送外卖的邱姓男友人照顾。

拍臀兼命令做“拱桥”致不断跌伤

在照顾女童的1个多月期间,邱男多次虐待和殴打女童,除了用手拍打向女童臀部外,更命令女童在浴室内手脚撑地,擡高臀部,做出“拱桥”动作,女童因力气弱小而经常滑倒,因而全身多处瘀青受伤,包括脸颊、大腿和臀部。

直到同年12月下旬,幼稚园老师发现女童身上伤痕累累,遂带她前往医院求医,医生判定幼童极大机会受虐,随即依照规定通知警方,警员经调查后拘捕邱男。

女童全身多处瘀青受伤,被老师带去看医生而揭发案件。(示意图/gettyimages)

案件在台北地院审理,女童生母表示,因自己工作忙碌,没有留意女童伤势,而邱男称其女儿是跌伤。生女承认知道邱男曾体罚女儿,包括做出“拱桥”动作,当时女儿额头红肿,数天后脸部整片瘀青,但她只是斥责邱男,要求“带小孩不要这么粗鲁”。

被告否认虐儿 辩称自己“从小被打到大”

被告在庭上承认伤害女童,但他辩称自己同样“从小被打到大”,否认虐待女童。法官4月16日作出裁决,裁定“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1年6个月,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