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财劫色!淫男半小时内刀劫2卖春女 1女遭无套性侵 判刑曝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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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行劫性侵案。1名男子无牌驾驶时发生车祸,为了筹集赔偿金,竟然在网上讹称买春,大约半小时内先后相约2名卖春女子见面,持刀劫去总共2.1万新台币(约5,300港元),甚至在没有做足安全措施下性侵其中1名女子,而另1女子声称怀孕,才能避过一劫。受害人事后报警求助,警方成功拘捕涉案淫男,受审后法官将他重判坐牢15年。

姓朱男子持刀行劫2名女子,而且无套性侵其中1人。(示意图/gettyimages)

台媒于今年4月报道,涉案朱姓男子于2024年无牌驾驶期间发生车祸,一度肇祸逃逸,最终需要作出赔偿。但朱男无钱可赔,于是动起歹念,在1个知名网上论坛上讹称买春,成功约到1名女子,双方同年11月21日晚上10时许在高雄1间旅馆进行交易。受害女子进入房间后,朱男手持美工刀,胁迫对方交出财物,受害人不敢反抗,交出8,000新台币(约2,000港元)和手机,朱男更想“白嫖”,要求对方脱去衣物,受害人声称怀有身孕,朱男才准她离去。

受害人遭劫财劫色 淫男无套性侵

朱男在半小时后再次在论坛上找到另1名愿意作性交易的女子,对方到场后,朱男采用相同方法行劫,终抢走其1.3万新台币(约3,300元),随后在没有做足安全措施下性侵对方。

法官判被告重囚15年。(示意图/gettyimages)

警拘捕淫男 法官判重囚15年

2名受害女子事后报警,警方翻阅闭路电视,终锁定朱男所驾车辆,翌日清晨在台南市龙崎区将他拘捕,并在其车内起获涉案美工刀和相关款项。

案件在高雄地院审理,法官认为朱男过往有多次窃盗和强盗前科,曾经入狱7年多,直到2021年11月才假释出狱,但被告出狱后不知悔改,今次向性工作行劫性侵,手段卑劣,判裁定“强盗而强制性交”和“强盗而强制性交未遂”罪名成立,判处入狱15年,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