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勒死老婆!醋男不满前妻结新欢出手夺命 愿赔这数目获减刑
离婚后理应各自精彩,不得干涉对方。台中1对男女离婚后仍然同居,醋男发现前妻已有新欢,徒手勒死前妻,他自行报案表示“我刚刚勒死老婆”,事后被判入狱13年5个月。被告不服上诉,案件进行二审,法官考虑到被告向死者家属赔偿50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达成和解,改判服刑10年4个月。
离婚后仍同住 惊悉前妻有新欢
台媒于4月报道,许姓男被告和叶姓女子2013年结婚,育有2子,住在台中市北屯区单位,2人在2023年1月协议离婚,离婚后仍然同住。
同年7月17日晚上,许男从叶女电脑惊悉她已另结新欢,大感不满和愤怒。刚巧叶女回家撞正许男偷看自己电脑,于是立即制止,但许男移除家中闭路电视,继而强行抱住叶女强吻,导致叶女左手擦伤,翌日在双方父母协调下,许男同意暂时搬走。
醋男徒手勒死前妻 报案︰我刚刚勒死老婆
但直到同月28日,许男仍然没有搬离单位,甚至趁叶女外出时,再移除家中闭路电视。叶女回家后,许男立即拉下单位铁闸,不容许叶女离开要求谈判,其间2人发生拉扯,叶女不慎跌倒,正当想取起手机报警之际,许男用右臂紧勒叶女颈部,直到叶女失去反应才肯放手。
过了约1小时后,许男才报警表示“我刚刚勒死老婆”,叶女送院接受急救,但因缺氧性脑病变和中枢衰竭,留医2日后伤重不治。
刑期减3年1个月
许男事后被控杀人和妨害自由罪名,案件进行一审时,由国民法庭审理,许男当庭向叶女父亲下跪道歉,但其杀人罪行判刑13年,妨害自由罪则坐牢5个月,但可易科罚金15万新台币(约3.8万港元)。
许男不服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组成合议庭,法官考虑到许男出于嫉妒、醋意和占有欲犯案,但被告认罪和没有前科,和死者家属以50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达成和解,而且支付第1期200万新台币(约51万港元),余款亦以父亲土地作为担保,于是撤销原本裁决,杀人罪行10年有期徒刑,妨害自由罪入狱4个月,可以易科罚金12万新台币(约3.1万港元),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