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新iPhone!店员助转移资料 暗中偷存私密影片 1原因败露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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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藏有不少个人私密资料,交到他人手小心被盗取资料。台中1名女子在电信店购买全新iPhone后,顺势要求男店员帮忙转移旧手机资料,其间男店员发现女子手机相簿内藏有其私密照和影片,趁机将相关资料透过AirDrop传送给自己。受害人回家后收到相关手机通知,她怒极报警,案件因而曝光。法官审理后裁定被告“无故取得他人电脑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罪”罪成,入狱2个月,同时可以易科罚金。

受害女子旧手机存有个人私密影像。(示意图/gettyimages)

传送女顾客私密影像暗里收藏

台媒于今年4月报道,案发2024年11月10日下午1时许,受害女子前往台中1间电信店购买新iPhone,同时请求刘姓男店员协助,将旧手机资料转到新手机。过程中,刘男发现女子的旧手机内存有私密照和影片,起了色心后,趁机利用AirDrop传送其中1张私密照和1段影片至自己手机。

被告色心大起,趁机利用AirDrop,传送女顾客的1张私密照和1段影片至自己手机。(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遭判囚2年 手机1原因获发还

受害人回家后,新手机的通知栏显示“资料分享”情况,担心自己私密影像外泄,于是前往警局报案。警员经调查后锁定刘男,他接受调查时承认罪行,检方以涉嫌《妨害电脑使用罪》作出起诉,法官认为被告侵害受害人权益,考虑他认罪,但原告无意和解,裁定“无故取得他人电脑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罪”成立,判处服刑2个月,但可易科罚金。

法官指出,被告手机相关影像在调查期间全数删除,同时得到受害人确认,没有证据证明相关影像仍然存在,但考虑到手机是日常用品,所以没有没收,终发还给被告。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