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近70年“复活”?老妇亲自出庭申撤销死亡宣告 重生理由曝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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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死后复活”离奇案件。1名老妇多年来一直健在,但姪儿处理财产继承手续时,误以为对方失踪多年,于是为她申请死亡宣告,法庭裁定老妇“1956年死亡”。直到“死后近70年”,老妇2024年亲自出庭,女儿和家属出庭证实对方一直尚在人间,法官撤销老妇死亡宣告,正式“死后复活”。
老妇早年改名 姪儿不知兼以为失踪
台媒于3月报道,这宗案件始于2018年8月,据了解,涉事赖姓老妇在台湾日治时期使用日文名字,相信之后改回中文名,而姪儿只是知道赖妇的日文名字。姪儿办理财产继承手续时,不知道赖姓老妇已经改回中文名字,不排除曾用旧名寻人不果或没有向其他亲友求证,误以为对方失踪多年,符合法律对于“死亡”的定义,所以才向法院申请死亡宣告。
基隆地院照单全收,根据《家事事件法》,将赖女户籍设在在新北市,宣告对方1956年10月1日死亡。
婆婆“死后近70年” 亲自解释一直健在
案件到了2024年出现重大转折,赖妇女儿向法院申请撤销母亲死亡宣告,同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母亲仍然健在,赖妇虽然年事已高,但仍然能够亲自上庭,交代自己早年改名,有人不知实际情况而为她申请死亡宣告,赖妇女儿、胞弟和胞妹共3人一起作证,确认其身份。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赖妇一直健在,根据《家事事件法》第160条,一旦发现被宣告死亡人士仍然健在时,可以撤销原本裁决,批准撤销这项长达6年的死亡宣告。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