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公路大桥工程车停快线!打死火工人站车旁 零标示被轰危险
本港道路经常要进行各样工程,而工程车停在公路上,必需提供工程标志,好让途经司机切勿驶入工程范围内,以确保工作人员安全。惟网上流传1条“车cam”影片,显示有车辆正沿深圳湾公路大桥快线往香港方向行驶,其间的士突然紧急切入中线,而尾随的“车cam”拍到原来快线有1辆工程车停泊,数名工人站在工程车右方,虽然已打死火灯,但没有其他标示。“车cam”司机同样同即切入中线,以避开工程车,否则恐酿成车祸。
许多网民留言直斥涉事工程车运作方式很危险,炮轰“快线停车开工?起码喺远处摆个雪糕筒”、“其实真系好危险”、“系咪坏车喳?可能工人都唔想”、“好彩啲车识避开,如果唔系又有车祸”。
快线前方泊有工程车 混能的士即切线避开
相关影片被上载至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长约15秒,现场是深圳湾公路大桥往香港方向,画面显示拍摄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下午4时许,车cam前方有1辆俗称“小露宝”的混能的士沿快线行驶,车cam的车辆车头盖同是红色,不排除亦是的士。
其间前方的混能的士突然打左灯,继而在安全情况下由快线转驶中线,车cam随即拍到快线前方泊有1辆工程车,数名工人站在工程车右方位置,虽然工程车已经打死火灯,但没有其他标示。幸好车cam车辆和工程车仍有足够距离,司机同样由快线切入中线,没有酿成交通意外。
网民︰好彩今次的士司机够醒目
影片引来大量网民留言,“系咪挂住开工,唔记得工程标志?”、“如果一个唔留神撞埋去,伤几个”、“系咪突然死车?但好少死到连揸去慢线都唔得”、“好彩今次的士司机够醒目,即刻切线”。
法例列明工程负责人需提供交通标志
根据本港法例第374章第11条《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若为道路工程提供照明,设置标志及进行防护,有关的负责人须在道路工程进行的地方放置灯具、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规定,即属犯罪,如属首次被定罪,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如属第2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被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另外,运输署提醒司机和乘客,中途坏车时,应该“立即亮起危险警告灯。如有可能,应把坏车驶离行车道”,如果现场设有避车处、路肩或边带,则应停放在相关位置。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