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公屋顶层住户乱玩镭射笔 激光扫射邻居屋内 后续是这样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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镭射笔具危险性,不当使用有机会损害眼睛。有屯门和田邨居民于网上发文批评,邨内有顶层单位住户使用镭射笔在窗外胡乱扫射,照进其屋内,影响家人与小动物,她问道“有冇人知报管理处有冇用?”。不少网民留言指出,既然有片为证,可先向管理处投诉,若投诉无效,可报警处理,“报管理处,警告佢”、“有片报警啦”、“你条片已经系证据,仲有咩好犹豫”。

据了解,涉事单位位于和田邨,该家庭一家六口,父母育有4名子女,较早前父亲购入一支镭射笔并放在柜桶内。2月5日晚上,母亲独力照顾4子女,5岁三子趁其不备,取出镭射笔玩乐,有街坊发现后即晚投诉,保安登门向家长作出警告,并无报警,家长随即丢掉镭射笔。警方及后于3月13日留意到有关情况,亦登门了解及作口头警告。

有屯门和田邨居民于网上发文批评,邨内有顶层单位住户使用镭射笔在窗外胡乱扫射。(fb群组“菁田邨 和田邨 街坊互助群”影片截图)

房署:办事处职员即时跟进及警告

房屋署表示,一直致力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积极跟进处理公屋住户的不当行为。就查询的事件,经屋邨办事处职员即时跟进及警告后,涉事租户已停止其不当行为,职员亦已张贴通告提醒居民不可作出任何滋扰行为。

根据公屋租约规定,租户不得做出任何对其他住客构成滋扰或烦厌的行为。若公屋住户受到邻里滋扰,可向屋邨办事处反映,邨办职员定当跟进处理,向有关租户作出劝喻或警告要求停止其滋扰行为。邨办会对违反租约规定的租户果断采取执管行动,若行为有可能违反法例规定,更会报警处理。

和田邨顶层单位住户用镭射笔扫射

该和田邨居民于fb群组“菁田邨 和田邨 街坊互助群”发文,满腔怒火指出,“最高个层单位不停有雷射笔照入嚟,影响屋企人同埋小动物”,问道:“有冇家长出嚟认领呢位小朋友?有冇人知报管理处有冇用?在线等。”

从楼主上传的35秒影片可见到,对面栋公屋顶层一单位有人不断使用镭射笔,断断续续在窗外扫射,照射出来的绿光十分刺眼,镜头拉近,可见疑似1名男童在窗边把玩镭射笔。

该和田邨居民指出,“最高个层单位不停有雷射笔照入嚟,影响屋企人同埋小动物”。(fb群组“菁田邨 和田邨 街坊互助群”影片截图)

网民:向管理处投诉及报警

有网民留言建议,大声责骂及向管理处投诉,若情况无改善,可采取进一步行动,报警处理,“对方开咗窗,其实大声闹到佢屋企人都听到,应该个细路会淆底”、“都知道系边个单位点解唔报管理处有冇用都报咗先啦,镭射笔系犯法㗎”、“管有攻击性武器!”、“小朋友唔识,应该报给管理处去处理,再唔听先报警啦!”。

从楼主上传的影片可见到,照射出来的绿光十分刺眼。(fb群组“菁田邨 和田邨 街坊互助群”影片截图)

警方:不当使用镭射笔属违法

香港海关曾提醒市民,由于激光笔(又名镭射笔)所发出的光束有机会损害眼睛和皮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让激光笔照射出的光点射向眼睛。

警方曾指出,不当使用镭射笔而令他人受伤亦属违法,违法者可能会被控以《侵害人身罪》。按香港法例,任何人如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可判处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