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恶犬噬6途人!伤者腿遭咬甩大块肉 这身份令捉狗队束手无策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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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有恶犬出没,6人受伤。该只平日表现乖巧的宠物犬突然狂性大发,在街头追咬6名途人,伤者被咬后到医院清理伤口和接种疫苗,当中1名男子伤势严重,腿部被撕咬掉大块肉。当地政府通知捕狗队到场跟进,但因恶犬属有人饲养,而非流浪狗,故捉狗队未能捕走处理,市议员建议伤者报警和向狗主追讨损失。
涉事恶狗平日乖巧 没有展露凶性
事件发生在马来西亚森美兰州芙蓉市晏斗区1处三岔路口,据了解,涉事黑色狗是宠物犬,当地摊贩和居民经常见到狗狗会在早晨或傍晚时份在上址一带徘徊,平时表现乖巧,没有向陌生人展露凶性。
6人受伤 伤者︰在场的人全都被吓坏
事发3月12日清晨6时许,恶犬突然发恶追咬途人,4名华裔、1名巫裔、1名印裔路人被咬伤,需要送院清洗伤口和注射抗狂犬病疫苗,当中1名巫裔男子伤势比较严重,腿部被撕咬掉大块肉。
其中1名76岁华裔姚姓男伤者接受当地媒体访问时表示,当时如常驾驶电单车出门,打算把椰浆饭带回咖啡店摆卖,途过现场时,恶犬突然四处咬人,自己左脚被咬伤,疯狗随后见到新目标,立即松口转咬其他人,“在场的人全都被吓坏”。
恶犬有人饲养 捕狗队无法带走
当地居民反映流浪犬咬人情况严重,多人被咬伤,一度误传今次连咬6人的恶狗都是流浪犬,芙蓉市政厅立即安排森州非政府动保组织“毛孩避风港” (FurryKids Safehaven)捕狗队展开捕捉流浪狗行动,同时追查涉事恶犬下落。经调查后证实有人饲养涉事恶犬,相信事后已由主人带走,无法当作流浪犬带走处理。
芙蓉市议员李凯业回应事件指出,由于涉事狗只有主人,捕狗队实际上能采取的措施有限,反而应由警方负责调查,根据刑事法典第289条(疏于看顾动物并导致他人受伤)条文,一旦罪名成立,狗主可能面临最高6个月监禁和罚款2,000令吉(约3,500港元), 或者两者并施,伤者亦可以报警和透过法律途径向狗主追讨赔偿。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