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出轨女保险员!小三称法官面前可装傻 正宫怒告 法官这样判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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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装傻就可以撇清出轨责任?台北1名人妻惊揭丈夫和女保险员陷入不伦恋,不但前往温泉旅馆,而且小三更声称一旦被揭发奸情,“(在)法官面前我们可以装傻啊”。人妻怒告小三及其任职的保险公司,要求连带赔偿150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同时要求小三登报道歉。法官经审理后裁定小三需赔偿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但不需要登报,至于保险公司则毋须赔偿。

人夫和女保险员陷入不伦恋。(示意图/gettyimages)

人妻揭发奸情怒告 提出多个要求

台媒于今年3月报道,案件在士林法院审理,人妻在庭上指出,自己与丈夫结婚超过30年,到了2023年初,丈夫和1名女保险员私下约会发生关系,而且同游温泉旅馆,严重侵害其配偶权,令她承受极大精神痛苦。人妻批评女被告身为保险业务员,职责是为她和家人处理保险业务,但却趁机介入其婚姻,不单止要求女被告负责任,就连其任职的保险公司都要负上管理不周的责任,请求法院裁定小三和保险公司总共赔偿150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同时要求小三在4大报刊登出判决书,以作道歉和挽回原配名誉。

人妻怒告小三和其任职的保险公司,要求连带赔偿150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同时要求小三登报道歉。(示意图/gettyimages)

小三和保险公司皆否认法律责任

小三却称,她与人夫的互动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根据原告在庭上提供和丈夫的对话纪录,证明他们感情不睦,丈夫使出“求和手段”,希望挽回婚姻,但未能证明自己介入2人婚姻。

保险公司亦强调,女被告和公司并非雇佣关系,反而是承揽合约,女被告2023年2月19日才正式入职,不符合原告所称“利用职务勾引人夫”说法,加上员工的私人生活并非公司管理范围,如果有人行为不检,公司会按照内部指引处理,但不代表公司需要就此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裁定女被告赔偿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但配偶权不属于名誉权,没有必要登报。(示意图/gettyimages)

小三︰她要告我?没差啊!

法官翻阅人妻提供的对话纪录,小三曾承认婚外情,而且向人夫提及“她要告我?没差啊,我们只剩下照片证据,没金流往来,(在)法官面前我们可以装傻啊!”等,对话内容成为关键证据,法官认为女被告招揽保险业务时认识人夫,但不伦行为并非工作期间发生,保险公司无法事前防范,因此毋须负上责任。

但2人互动明显超出一般情谊,构成侵害配偶权,裁定女被告赔偿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但配偶权不属于名誉权,没有必要登报,所以驳回原告请求。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