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轮椅惊现马路快线!极速飞驰影片疯传 网民认出他是飙车常客
撰文: 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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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都可以驶上马路快线?近日网上疯流传1段轮椅极速飞车的影片,由驾驶者的车cam(行车记录仪)拍下,影片可见1名中年男子,驾驶电动轮椅,在快线上风驰电掣地狂飙,该轮椅只装有头灯,涉事男子没有戴头盔或任何安全装置。不少网民认出该男子常在天水围区出没,同样是驾驶着该部轮椅极速飞驰,亦有网民怀疑该轮椅经过改装,在轮椅前面加装了电动车头,变成“3轮车”,而该电动车头可网上有售。
不少人则认为他行为害己害人,“戴返个头盔会唔会好啲”、“几好马力㖞”、“讲真呢啲人系香港又唔奉公守法,简直累人累物”。
电动轮椅在马路快线风驰电掣片疯传
有港男在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上发片,瞬即被疯传。从影片可见,1名穿黑衣的中年男子驾驶电动轮椅,在马路的快线上风驰电掣狂飙,速度之快与私家车不遑多让,而该电动轮椅前面装了一盏红色头灯,但没有尾灯,从后面来看不易被其他车辆察觉。
网民直斥危险:简直累人累物
影片引来不少网民热议,有人认出该“日日都系天水围周围片(车)”、“今日日头深水埗都见到佢”。有人认为轮椅男的行为极危险,“戴返个头盔会唔会好啲”、“讲真呢啲人系香港又唔奉公守法,简直累人累物”、“拉咗未?”、“几好马力㖞”、“好恐怖!行人路周商场都系咁”。有网民怀疑该轮椅经过改装,在轮椅前面加装电动车头,变成“3轮电动车”,而该车头可在网上有售。
电动轮椅驾驶违例可判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
根据香港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社群法网资料,指电动轮椅在香港并非列为“汽车”,故不受《道路交通条例》规管,但使用电动轮椅的人士仍需注意《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8)条,任何人“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骑或驾驶;或在顾及一切有关情况下,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或驾驶,或其策骑或驾驶的速度或方式会对公众产生危险”,即属犯罪,可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