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妻离婚1原因被赶出公屋!踢爆港丈夫全家滥用公屋 后续绝了
【举报滥用公屋/公屋申请/跨境婚姻】内地与香港缔结的婚姻,未必人人如意。有内地女于小红书发文,指她与港人丈夫结婚后,搬入对方公屋居住,惟丈夫没有在公屋加上她的名字,其后丈夫出轨,目前2人办理离婚手续。楼主指她与丈夫处于“同屋分居”状态,但因公屋没有其名字,丈夫一家人报警将她赶走,现时要与年幼女儿住酒店。面对丈夫全家人的绝情,内地女决定大报复,力数2宗罪“踢爆”对方全家滥用公屋。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怒轰楼主丈夫是“渣男”,同时为楼主打气,“加油,要坚强,孩子需要你,为你打气”。亦有不少人建议楼主举报丈夫滥用公屋,而楼主之后回应表示“已举报”。
内地女与丈夫同住公屋 离婚被赶走
公屋是社会重要资源,不应滥用。该内地女日前于小红书以“在香港被赶出来的第一天”为题发文表示,自从女儿出生后,她们就搬到香港与丈夫一家人住在公屋单位,虽然对方曾拿其身份证称要“加名字”,讵料原来“从来没有加过我的名字在这里(公屋)”。
由于丈夫出轨等原因,2人办理离婚。然而本来是“同屋分居”,但丈夫一家人突然报警把她赶走;警察到场与丈夫一家人协调无果,楼主仍是要被赶走,“我说出了,那给1个月时间搬离呀,最终男方还是绝情、坚决把我赶走、把我赶了出来”。
内地女踢爆丈夫一家滥用公屋
最终楼主带着行李和女儿暂住酒店,感叹“姊妹们,这是血泪教训,请你们看清楚,你现在住的公屋是否有你的名……男方就是这么绝情、男方就是坏到底。即便是现在还没有离婚,闹大了,报警,员警来了,也会把你赶走”。
面对绝情的丈夫一家人,楼主在帖文中“爆大镬”,列出丈夫一家人2宗罪状,显示涉嫌“滥用公屋”,包括疑似“假冒签名”和“拥有私楼仍居于公屋单位”。
罪状1:疑似“假冒签名”
楼主称,男方在疫情期间通过自己父亲名字申请绿表居屋,还在她不知情下加上其名字,“我完全不知道,因为他们加名字的时候是2020年,那个时候我和女儿都在内地,现在居屋有我的名字,我现在无法申请公屋”,求问网民“户主申请居屋是不是不需要让其他人知道?他们是否存在冒名顶替我签名”。
罪状2:拥有私楼仍居于公屋单位
楼主指出,丈夫母亲买了私楼,却继续住在公屋里,也没有“除名”,“每个月是男方还钱,这是在婚姻期发生的,试问我有权争吗?”。
楼主于帖文最后强调,“我来自内地远嫁。这里没有一个亲人。就在今天被无情的人赶出来,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的嘴脸怎么对我的,怎么在孩子面前说妈妈的不是,我的孩子多么的惊恐”,而她会再向社工求助。
网民呼吁举报滥用公屋 内地女:已举报
网民看过帖文议论纷纷,不少人同情楼主遭遇,直斥其丈夫是“渣男!”,又对她作出鼓励,“加油,要坚强,孩子需要你,为你打气”、“返回内地住吧。你冇香港亲戚可以帮助你。不如返内地重新新生活”、“先回内地生活吧,生活压力冇咁大”。亦有网民质疑,“怎么可能。居屋牵涉业权,有你名字的位元是需要你签名。退一万步,假如你说的是真的,那你就拥有半个业权可以住在那屋,或者要求另一方买回你的半个业权”。
也有网民建议楼主举报丈夫一家滥用公屋,“举报让政府收了他的公屋”、“他这条几也不符合申请公屋,举报,谁都别想住”、“告发他!有钱拿得!他们有私楼还住公屋”。楼主留言回应指“已经举报”。
内地女申请过渡房屋 丈夫提更衰要求
楼主之后再发布帖文更新进展,已向社工求助备案,以及申请过渡房屋。她又说,丈夫要争取女儿抚养权,更以“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和威胁话语”提出“4天(女儿)在我这里,3天在他那里。周六晚上要交给他,不交就要报警”,感叹:“本该我们两有个很好的生活,遇到了这家人,把我们哄着骗到了这里,也没有实现承诺还受到了连电视剧都编不出来的狗血剧情,只能怪妈妈实在是信别人,不懂的保护好自己的权利……这么久了,自己实在是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