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能驾驶仓】的士司机一眼睇9部电话 大律师:触犯3条罪
撰文: 张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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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的士最怕见到的画面出现了!有乘客昨日(1日)在荃湾乘坐一辆的士,发现司机前方有多达9部智能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并以“媲美高达驾驶仓嘅的士司机座”为题,上传至facebook群组,引起众多网民热议。
乘客梁先生昨日下午在荃湾悦来酒店,登上一辆的士,认为司机前方的电子设备太多,多达9部电话、平板等电子设备。萤幕上显示,有接单的手机App、路线图,亦有用作播放影片之用。梁先生随即拍下照片,上传至facebook群组“香港交通突发报料区”,引起热议。
有网民表示,“我上车一见到架车系咁,我会选择落返车”,更有人分享即时落车经验,“我试过的士站等的士,一上车有6部系前面,我即刻落车。”多名网民指,会拒绝坐这种的士。有人则笑指,就如“高达驾驶仓”,纷纷制作改图。
大律师:司机有可能触犯3条罪
大律师陆伟雄回复《香港01》表示,自己也曾乘坐该类的士,指出有关司机可能已触犯3项罪行。首先,任何人不得在驾驶人座椅前的任何地方安装视象显示器,陆伟雄解释,如果在车辆出厂时已设有萤幕的话,则不受此限,而任何萤幕都不能收看电视或影片之用。
陆伟雄又指,如果相关车辆一旦发生交通意外的话,有关司机轻则会被控告不小心驾驶,重则被控危险驾驶。
根据法例,司机在驾车时使用各种电子仪器或处理其他事务,未有留意路面情况,漠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有机会触犯不小心驾驶条例,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而危险驾驶则是更高刑罚。
陆伟雄强调,有关的士司机是联盟式经营“接order”,已远离“讲电话”的免提程度,驾驶期间以“对讲机”形式不断联络,亦已触犯法例“使用”手提电话的原则。法例规定,禁止司机在车辆行驶时使用手提式流动电话,或其他同类无线电通讯设备,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