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书店主港铁站内收“赠书”被警告 网民:水货友做乜都得
二手书店“解忧旧书店”获有心人捐书,约好在港铁站内接收,却被港铁职员警告。店主Phyllis事后在facebook慨叹《港铁附例》“比校规更严”,又说“突然觉得香港好陌生”。
“解忧旧书店”负责人Phyllis跟《香港01》讲述事发经过,指前日早上10时半在大埔墟港铁站跟他人约好,接收一袋、约10本书籍。当时港铁站内很少人,几乎只有她俩,她身处闸外,捐书人则在闸内,结果她甫拿过该袋书籍,港铁职员便随即现身指着站内墙上告示,称“唔可以递嘢”。Phyllis大感惊讶,形容自己好像“外星嚟嘅咁”,“唔知原来递嘢都唔得”。
《港铁附例》无订明不准递物品
墙上告示题为《对港铁车站造成滋扰》,内容提及任何人不得在港铁车站已付费或非付费区域的任何范围“摆放、留下、分发或接收任何货物或物品或将任何物件传递、推过或抛过另一区域”,以及“未获香港铁站公司书面特准进行任何类型的交易活动或贸易”。
《香港01》翻查《港铁附例》,未有任何条例订明图中告示的内容,不过根据第25条,“任何人不得在列车上或在铁路处所任何部分作出对其他乘客造成滋扰或烦扰的行为”,当中如何界定滋扰则没有提及;以及第30条禁止在港铁范围内进行未获批准的商业行为,“除非得到港铁公司书面特准,否则任何人不得在铁路处所内出售、为出售而展示或要约出售任何货品、货物或服务”。
港铁:交收会否违例需视情况而定
港铁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乘客在车站内交收物品是否构成违反港铁附例,很难一概而论,要视乎实际情况而定,有需要时可参考《香港铁路附例》第25条,而第21条亦列明任何人士在铁路处所内,须遵从本附例及所有告示及指示牌的规定和遵从任何人员的合理指示及要求。港铁称,若乘客的行为阻碍到车站通道,或影响到其他乘客,职员会对乘客作出劝吁或警告。而近年有否就上述情况作出检控,港铁就回复指没有相关数字提供。
“解忧旧书店”的贴文在网上引起极大回响,不少网民不满港铁附例不合理,“有人递BB,咁点计先”、“交低条屋企门匙比阿妈都唔得?”、“打个车轮,传递口水又得唔得”,有网民又嘲讽港铁选择性执法,“水货友就乜都得,香港人就做乜都唔得”。不过亦有网民称这个条款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又指“你唔系好过份,正常都唔会理你”。
去年揹古筝女学生被禁乘车引起轩然大波
Phyllis补充指,职员没有检控她,她也明白条例原意是针对那些在繁忙时间阻塞通道的人,但觉得“条例可以写得好啲,因为好难界定,交条匙又点呢?”问到日后会否在港铁站接收旧书,Phyllis无奈说:“唔知呀……尽量其他地方交收啰。”去年9月,有女学生背着古筝乘港铁亦被职员禁止,造成极大回响,一批音乐人更在网上发起集体携乐器到大围站抗议,结果港铁实施登记携带较大型乐器计划,又将范围扩展至较大型的体育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