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兼抛下一句“没感觉了” 台女问应否离婚 网红律师咁答
按图看网民向吕秋远律师发问内容↓↓↓
这位姊妹,你和先生怎么会只是出了点状况,他有外遇、他没感觉、他要离婚,这怎么会是“出了点状况”?你即将面临的问题,是你人生的第三次投胎,你得要好好想想。第一次投胎,是你出生,第二次投胎,是你结婚,第三次投胎的选择,就在这时候了。第一次,你没得选。第二次,你选错了。第三次,你想要什么?
首先,你先生已经说出了外遇离婚的名言金句,容我撷取你的内容:
“没感觉了。”
“矢口否认。”
“离婚是一定的,我们先谈谈小孩的问题。”
“一切都是开玩笑的,我只是随口说说。”
“错都是在我身上,你什么都很好。”
“我们的关系已经升华为家人。”
这些关键句,大概都是外遇被发现的标准程序。还没发现外遇之前,先以没感觉作为离婚理由,被发现以后,就辩驳没有这件事。罪证确凿,就要求离婚,并且要抢孩子的监护权。当发现配偶抵死不从,就放软身段,强调自己只是开玩笑,其实根本没外遇这件事。当无可抵赖,发好人卡的时候就来了,你很好,都是我配不上你。最后见无法打动,只好说,我们是家人,容我去追求爱情。
所以,再问一次,不用问神明,问自己就好,你要什么?如果你现在有三个选项:爱情、亲情与金钱,只能三择一,你要选哪一项?这不是出奇蛋,不能三个愿望都满足,发生了这件事,你最想要什么?爱情,就是婚姻;亲情,就是监护权;金钱,就是剩余财产分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不要急,冷静下来想想,哪一种对你最重要。
提离婚好不好?这不好说。你不要爱情,正中他的下怀,因为在他眼里,你跟他已经“是家人”,家人谈什么爱情,家人就是做牛做马不做人,人鬼恋是要怎么进行下去?况且,你提了离婚,现在住婆家,小孩的监护权,到了法院以后,可不一定给你。他们有强大的婆家支援系统,你有什么?娘家远在天边,孩子又已经固定在他们家生活,一个爸爸加上一个奶奶,你比得过吗?至于财产,那得看运气,如果他月入百万,又不脱产,你可能还有机会压榨点东西出来。但如果他月入数万,无产可脱,住在婆家,房地都是他老爸的,你是能分什么?
当然,你可以说,小孩子才做选择。老娘全都不要,我只要自由,让我自己可以脱离这个婚姻的牢笼,让这个家伙可以遭受到失去我的报应,我不要小孩、不要钱,只要离开这个家,当然可以。那就赶紧写离婚协议书,通通都给他,保证他半夜乐不可支,没等户政事务所开门,就到那里排队等登记。但是,你也可以说,小孩子才做选择,老娘全都要。那么,你该怎么办?
不要离婚、不要离婚、绝对不要离婚。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通奸罪虽然废除,但可还是有民事求偿,也没要求你要抓奸在床。只要你有证据,就提出侵害配偶权的诉讼。见一次抓一次、见两次抓一双。他要离婚,就请他开条件,你不满意,就等到满意为止。对他而言,不能离婚,那是生不如死。
不要再跟我说,没爱了就离开,为什么要拖累彼此。那是有优势的人说的话。没感情了,又不谈钱谈监护权,难道谈心?就没心了啊!
这种事问神明?问自己要什么,恐怕是比较实际的。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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