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阿伯领养珍岛犬母女 转头带去屠场㓥狗吃补身 判囚6个月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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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岛犬是韩国的“国犬”,竟有老人家以领养之名,“呃”珍岛犬来吃。今年5月韩国一名74岁老翁领养了一对珍岛犬母女,分别3岁和1岁,他当时向原饲主承诺会好好照顾狗狗,未料他转头就将狗狗载到屠宰场㓥来吃“进补”,事前更约了好友一起吃。原饲主后来揭发事件并在青瓦台请愿,老伯日前因违反《动物保护法》,被判囚6个月。
韩国一名74岁老翁,今年5月17日时领养了一对珍岛犬母女,分别只有3岁及1岁,领养时承诺原饲主会把牠们照顾好,“我不会弃养、伤害、宰杀牠们,会将牠们抚养长大”,结果两只可怜狗狗转过头就被宰杀来吃。
事件之所以曝光,是原饲主向老伯追问狗狗近况,揭发对方将狗狗吃了。她感到痛苦又愤怒,在青瓦台网站上请愿,“领养不到2小时狗狗就被宰杀”,希望有关当局严惩以领养之名骗狗吃的老人,又呼吁政府能加强动物保护法,增强阻吓力。逾6万人参与联署,警方随后拘捕该老伯及屠场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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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调查发现,老人在领养前1天,先收取朋友10万韩元(约700港元),作为吃狗补身的费用。当天老人从原饲主处领养两狗后,马上和朋友载狗到屠场,以12万韩元(约840港元)的价钱,要求老板㓥狗,据悉当时屠场还有其他狗只在,相信一样难逃被宰杀命运。
仁川地方法院于本月23宣判,指74岁犯人违反《欺诈与动物保护法》,调查中发现老伯于2000年曾干犯诈骗,不是初次犯罪,判处监禁6个月,法官又批评老伯行为对受害人(原饲主)造成极大精神痛苦,而屠宰场负责人及老伯的朋友也干犯《动物保护法》,分别判入狱4个月及1年缓刑。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