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私密影片流出 求救遇网络欺凌终自杀 网红律师:别再求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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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吕秋远
在11月3日,有个女生在脸书上写了篇文章,谈到她拍给某人的私密影片,被4个不同的假帐号,威胁要上传到色情网站上。8月份,其中一个假帐号得意的告诉她上传以后的流量,还有影片截图给她看。她去报案了,一个人面对所有的事情,提起勇气让陌生警员看无码的影片,但是所有的IP都在国外,警方很难查缉。
威胁事件发生后,她就活在恐惧之中。她无法工作、不信任人群,一天洗3次澡,觉得自己很肮脏。那个爱说干话的活泼女孩不见了,人生陷入低潮之中,但是,知道的人,在她的求救讯息里,有许多回应是来看笑话的,或者是,“求上车、卡、在哪”,乃至于骂她“不意外、平常就穿著不庄重、死者为大,你到底哪里大、你的家人知道你拍这种片给男人看吗”等等的言语,终于让她崩溃。在11月6日,她走了。

台女因私密影片在色情网站上被疯传,继而受到网络欺凌,终抵不住压力而选择结束生命,令人惋惜。(Getty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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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消息”,并没有引起很大的回响,对于政客而言,大概也比不上美国总统究竟是谁当选。但是却透露出无法言喻的悲哀。留言要上车的,当然是禽兽,但这些人很少吗?如果百分之五十以下是少,我会承认确实不多。这些人想的是什么?你既然拍了,我当然要看,谁叫你要拍?

嗯,好问题。为什么要拍?她或许只是想要让男友开心、或许只是想要留著做纪念、或许没有为什么,就是想拍。但是,什么时候,非自愿流传的私密影片,因为有拍,其他人就有权利可以看?或者是,就算老娘穿著性感,为什么你就可以觉得我不“自爱”,影片被流传也是活该?求上车?你是要上灵车、垃圾车还是警车?

由于难以追查发布影片的人身份,加上判刑不高,罚金赔偿也低,成了被害人在法律上的困境。(GettyImages)

现行的刑法,确实有针对散布猥亵物品与妨害秘密设有刑责,可是,这样的案件追查非常麻烦。许多网站的网址在国外,伺服器不在台湾;查缉原本就很困难。那么,影片在谁手上,总可以确定吧?对不起,无法。因为持有影片的人,往往会否认,除非有明确的上传证据,或是讯息里承认,否则很难将这个人绳之以法,更别说上传与散布在色情网站上的人,IP同样难以追查。倘若真能查缉起诉,判刑不高,经常可以易科罚金、赔偿也低,这就是被害人在法律上的困境。

只是,当我们看到类似的事情发生,可不可以不要说出“求上车”三个字?如果发现这是私人影片,可不可以检举让它下架?而如果,你就是持有这个影片的人,无论是什么原因,可不可以不要散布出去?身为上传者,这个女人,曾经爱过你、曾经信任过你;身为观览者,这个女人的影片,并不是她自愿上传的,你随意浏览,不会记得她是谁,但是她却一辈子都必须活在阴影、悔恨之下。身为指点者,她私人的活动,本来就不该做为讪笑、批评的对象。该骂的是那个上传的人,怎么会是不拍就没事呢?她当时拍了任何东西,不论基于种种原因,都不该被羞辱,检讨受害者,难道是该有的行径吗?你知道你随意尖锐的批评,关上萤幕后,你什么都忘记了,但可能会让这位受害者走上绝路吗?

她已经走了,我无能为她做些什么。我只能呼吁,某些人可以多爱自己一点,男友叫你拍影片,你就请他去吃大便、某些人可以不要以羞辱别人的方式来报复、某些人不要看热闹求上车、某些人不要检讨受害者。因为,现行的法律,还不能提供足够的资源,对于这些性羞辱女人的家伙,给予适当的刑责。

而我只能在她走后的第7日,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知多啲:专家讲解拍摄性爱片心理及自保方法

智能手机普及后,情侣间拍摄性爱片变得平常,但无论名人还是一般巿民,都不时有私密影片流出,香港性教育会长黎定基曾经接受《香港01》访问,分析拍摄者抱着什么心态,如果伴侣提出要求,但自己不愿意拍摄时又该如何处理。

黎定基表示,现今拍摄工具相当方便,很容易就可以留下记录,特别是年轻一代愈来愈爱拍下性爱片日后回味。他认为拍片者多数基于3个心态做出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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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定基指出,如果性爱片意外流出,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话题,或会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磨灭,必学3招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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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局精神健康专线:2466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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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热线:238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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