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肚痛入院竟产子 揭怀在港男友骨肉 连登女全家震惊:好荒诞
不少家庭都靠外佣打理家头细务,但却对同一屋簷下的好帮手了解不多。有连登网民日前发文,指家中外佣早前感肚痛,家人为她召救护车送院,没料竟揭她已怀孕,更随即诞下胎儿,令楼主一家极为震惊,直呼:“好突然!成件事太荒诞!”
有连登网民早前以“屋企工人突然入医院生咗个仔”为题发文,称家中外佣早前肚痛,家人安全起见便召救护车将她送院检查。入院后外佣竟突然自爆已怀孕,之后更随即诞下腹中胎儿,短时间内接获消息的楼主一家均感愕然,直指“全家好震惊但又觉得好搞笑”。
楼主指,因外佣身形瘦削,手脚一向纤幼,加上长期穿上松身外套,故未有为意她已怀孕。外佣之后也和盘托出,称早已知道自己怀孕,惟担心楼主一家会解雇她才一直隐瞒,又指胎儿是其居港南亚裔男友的骨肉。
楼主续指,得知事件感到非常突然,形容“成件事太荒诞”,不过未有感到愤怒,更称外佣怀孕时“仲好积极做家务”。她又无奈指,没想过外佣每星期只休假1天也能结识到男友,慨叹:“我仲未有拖拍。”
至于外佣产子后的安排,楼主表示外佣打算即时离职完约,之后应会到男友家居住,而她一家则只能祝福外佣能过新生活,“希望佢男朋友真系负责任,问心我哋无工人好闲,但人哋离乡别井仲凑住个B”。
不少网民都关心事件,有人则提醒楼主,正常情况下外佣离职需要1个月通知,否则需赔偿雇主损失,而雇主亦应与外佣签订“终止雇佣合约通知书”,并需通知入境处外佣已“断约”,以更改签证期限。
根据本港法例,外佣在港并不享有居港权,惟对其在港所生子女则暂无相关限制,不过外佣在港所生子女须跟随母亲以工作签证留港,并连续住满7年才可申请“三粒星”居留权,而最终结果亦要由入境处审批。
而劳工处的《雇用外籍家庭佣工实用指南》亦列明,解雇怀孕外佣属违法,除非外佣因犯严重过失而遭即时解雇,否则外佣产假结束复工前不能被解雇。另外,如外佣在产假开始前已受雇满40星期,并经医生证明书证实怀孕,雇主要给予外佣“前四后六”的10个星期法定产假,产假薪酬则相等于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违反规定的雇主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万元。